1、加速中概股争议的几个背景事件
中美之间的审计底稿争议是十几年来的老问题,中美两国自90年代起就开展过多次监管对话并签署合作协定。而近两年来,中概股的审计底稿问题、退市问题极剧升级,经历了几个标识性的事件。
一是2020年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直接推动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出台。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直接暴露了美国公众会计师协会(PCAOB)无法对中概股企业财务底稿予以审计监管这一问题,而造假将严重影响投资者利益。2020年12月18日,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出台,要求对无法检查审计底稿的公司进行进一步信息披露,并且如果美国公众会计师协会(PCAOB)连续三年无法对该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计监管,中概股将被禁止在美国交易所进行交易。
二是2021年7月,滴滴国家安全审查事件发生后,SEC发布声明指出其将暂时停止中概股公司上市申请的审阅和批准上市文件,并将加强对VIE架构的审查力度。SEC认为由于VIE这种离岸架构,投资者可能没有意识到他们持有的中概股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的股票,而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的股票,因此要求中国的上市申请人在招股书中加强对相关风险的披露。
三是今年3月10日,五家中概股公司被SEC列为暂定名单,《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靴子落地。这五家之所以成为首批列出暂定清单的公司是由于首批披露年报,并在审计报告中使用了PCAOB无法进行审计的会计师。这一列入“暂定清单”的方式,源于2021年12月SEC通过的《外国公司问责法案》最终修改规则。规则指出,为了近一步细化和满足《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第二条与第三条的信息披露要求,SEC将会从2021年度开始,通过SEC系统XBRL标签及系统内结构化数据识别无法满足审计检查的公司,并将其列为“美国SEC标识的发行人”(Commission-Identified Issuer)。通过将这类发行人识别出来,SEC认为这种方式给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清晰透明的、实施交易禁止的事先通知,以减少对投资者的影响。
2、中概股列入“暂定清单”的直接影响
1.目前已有超过160家中概股企业列入退市“暂定名单”
首批列入“暂定清单”的公司,是首批披露了年报,通过系统识别出来的公司。对于这种标识方式,SEC决定采取滚动识别(rollingbasis)的方式识别没有满足该披露义务的发行人。目前,在美国上市的约有273家中概股公司,只要披露了年报的中概股公司,都会被识别出来,列入预定退市的“暂定清单”。迄今为止,已有超过160家公司被SEC认定未遵守美国的审计规则。
2.一方面,关于信息披露,被列入名单的企业需在相关年报截止日期前给予书面回复,说明中国政府对该企业的持股及控制情况。
首先,被列入名单的企业需要在15日内提交书面意见,说明其是否被SEC错误识别;第二,中概股企业需要在年报申报季结束之前,提供书面文件公开说明该上市公司是不是由中国政府所有(owned or controlled)或控制的。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及细则,中概股公司还要披露政府持股比例、政府是否对公司拥有控股权、董事会成员党员姓名以及章程中是否包含党章等问题。具体信息披露要披露到什么程度,SEC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清单或指引。
3.另一方面,关于审计底稿,如果中概股无法满足《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要求,中概股将预定于2024年退市。
如果中概股在之后连续三个财年都无法提供由美国PCAOB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中概股企业将无法在美国的交易所或场外市场(over-the-counter trading)交易,预定将于2024年从美国退市。
3、中美就审计底稿检查问题形成合作新机制
在中国企业列入退市“暂定清单”后,3月11日,中国证监会对“暂定清单”发表回应,表示愿意与美国监管机构就有关的审计监管进行合作。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持续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开展沟通对话,并取得积极进展。双方于8月底签订协议,允许美国PCAOB对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审计机构进行检查。双方均对合作内容发表了声明:
1.美方发布声明强调美国获得了检查审计情况的完整权限。
美国发布声明,协议如果被遵守,美方将第一次获得完整的权限(complete access)来检查对中概股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权限包括,一是PCAOB有自行选择检查任何机构、或调查任何潜在的违规事项,而无需征得中国监管机构的同意;二是美方的调查员将可以看完整的审计底稿及包含的所有信息,如有需要,美方可以留存该信息;三是PCAOB可以对与审计相关的所有人员进行调查访谈。
2.中方发布声明强调中方参与,明确美方需在中方参与和协助下获取审计底稿文件及对人员开展访谈和问询。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声明,合作协议主要就双方对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日常检查与执法调查作出了具体安排,一是确立了对等原则,中美双方均可依据法定职责,对另一方辖区内相关事务所开展检查和调查,被请求方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力提供充分协助。二是明确合作范围。合作协议范围包括包括协助对方开展对相关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包括为中概股提供审计服务且审计底稿存放在内地的香港事务所。三是明确协作方式。双方将提前就检查和调查活动计划进行沟通协调,美方需通过中方监管部门获取审计底稿等文件,在中方参与和协助下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开展访谈和问询。
3.日前,美国PCAOB已抵达香港,对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检查审计底稿的客户主要包括中国互联网行业巨头。
美国PCAOB工作人员于九月中旬抵达香港,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底稿进行检查。根据美国PCAOB的数据指出,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企业中,有168家使用的是中国内地或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且高度集中在15家会计师事务所。这168家企业占据全球市值1.5万亿美元,其中前10大企业所占市值即为1.1万亿。通过抽取其中的会计师事务所即可检查到绝大多数中概股企业的审计底稿。目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的普华永道和毕马威已接到通知成为检查的对象。据称,检查审计底稿所包含的客户包括阿里巴巴、网易、京东及百胜等中概股企业。整个检查过程预计需要8-10周,或今年年底将会得出结论。
4、几点思考
1.中概股企业在美国上市必须符合美国的上市和监管规则已是理论和实务界的共识。
从近两年来加速中概股争议升级的几个事件,无论是应对财务造假、VIE结构风险还是审计底稿冲突,SEC都是说出于保护投资者的立场。美国《证券法》于1933年出台,立法目的排第一就是保护投资者,加强信息披露。那么保护投资者的出发点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尽管近年来中美政治冲突和国际环境大背景加剧了中概股这个问题的激烈矛盾,但中概股企业在美国上市必须符合美国的上市和监管规则已是理论和实务界的共识。
2.中美就审计底稿检查问题达成一致,中概股企业退市风险降低。部分企业已寻求“二次上市”或退市以规避风险。
目前,中美两国就审计底稿检查问题已经达成了基本的一致意见。中美就审计底稿达成协议,是双方取得的重要进展,中概股企业退市风险降低,美国指出,中概股企业能否符合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在于协议是否能够得到执行。如合作可以满足各自监管要求,则有望解决审计底稿问题。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资本市场,包容性较强,维持中概股企业在美国上市是一种双赢的制度安排。
在这场中美审计底稿冲突风波中,不少中概股企业已经在寻求二次上市、双重上市或者在美国退市,以规避风险。网易、京东、B站、腾讯音乐等知名企业先后启动在香港“二次上市”的进程。此外,大型国企也开始了在美国退市的进程。8月12日晚,中国人寿、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铝业、上海石化相继发布公告,拟将存托凭证从纽交所退市,而此前,三大运营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均已从美国退市。中国大型国企开始在美国退市的进程可能是为了规避可能存在的数据安全风险。
3.欧洲已成为跨境上市新目的地。
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提升,今年2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优化了优化了沪伦通存托凭证机制,拓展了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实现了“中欧通”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开始关注赴欧洲发行GDR上市的融资机会。多家A股上市公司申请赴伦交所、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GDR,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目前已有8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中瑞通”,包括三一重工,国轩高科,乐普医疗,杉杉股份、科达制造、方大炭素、格林美、健康元药业发布公告赴瑞交所上市。目前欧洲已成为中企跨境上市的新目的地。
中美审计底稿冲突与合作的影响及思考
作者:刘文卓来源:华商律师

1、加速中概股争议的几个背景事件 中美之间的审计底稿争议是十几年来的老问题,中美两国自90年代起就开展过多次监管对话并签署合作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