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理顺政府采购程序

来源:树人律师

文章摘要
《一文掌握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我们向大家介绍了我国政府采购的制度体系,从本文开始,树人所政府法律服务团队将针对政采人员实施政府采购程序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展开分析,帮助政采人员梳理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

《一文掌握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我们向大家介绍了我国政府采购的制度体系,从本文开始,树人所政府法律服务团队将针对政采人员实施政府采购程序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展开分析,帮助政采人员梳理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
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看看不同政府采购方式在政府采购规模的占比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财政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政府采购数据
从上图可知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询价的政府采购方式依然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此前,我们已经对不同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适用程序作了简要的介绍(点击《一文掌握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查看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适用程序),因此,本文不再具体描述,而是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不同政府采购方式的程序进行对比并提出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全流程
根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采购的全流程如下图所示:

在上述政府采购的全流程中,采购人需要注意的是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均应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向财政部门备案并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不同政府采购方式,程序上有何区别?
其次,我们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同政府采购方式的程序事项作如下对比:

注: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应予公开的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以及投诉处理结果、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的要求;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或属于地方预算但政府采购金额达到中央预算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或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不同政府采购方式,程序上要注意什么?
最后,我们来看看不同政府采购方式程序上需注意的事项。

以上均是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过程中容易遇到的程序性问题,对于政府采购中的实质性问题,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中进行详细讲解。
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相关主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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