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财富就一定能顺利传承吗?

来源:南琴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前言 当今家庭结构逐渐呈现“4+2+1”局面,几代人的财富终由独生子女继承。“我就一个孩子,将来我所有的财产都是她的”,很多独生子女的父母都有着这样的想法。

前言
当今家庭结构逐渐呈现“4+2+1”局面,几代人的财富终由独生子女继承。“我就一个孩子,将来我所有的财产都是她的”,很多独生子女的父母都有着这样的想法。
其实不然,独生子女并不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案情简介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相继过世,父母生前留下一套130平米的房子,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却发现自己并不能百分百继承父母的房产。
小丽父亲有两个哥哥一个妹妹,小丽父亲过世时,小丽的爷爷已经过世,但奶奶还在,因此第一顺位继承人有3人,即小丽本人、小丽的妈妈和小丽的奶奶,因房屋为小丽父母婚内共同财产,因此仅有1/2属于小丽父亲遗产,即小丽母亲拥有房屋2/3、小丽奶奶继承房屋1/6、小丽继承房屋的1/6。之后小丽的奶奶过世,由小丽父亲的四兄弟姐妹继承,小丽的父亲先于奶奶过世,属于小丽父亲的继承份额由小丽代位继承,可继承奶奶份额1/6中的1/4,即1/24,此时小丽总共继承房屋的5/24。现在小丽的母亲也过世,小丽的外婆外公先于小丽母亲过世,此时小丽母亲仅有小丽一个继承人,属于母亲的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因此,小丽最终财产的继承份额是5/24+2/3=7/8。
律师普法
《民法典》规定,除了子女外,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那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当前时期,爷爷奶奶辈的人往往不只有一个孩子,这就会造成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过世后,他们继承的遗产份额并不会消失,而是作为遗产被再继承,这也就使得父母的兄弟姐妹们,也享有该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律师提醒
为预防这样的情况发生,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父母提前立下遗嘱,以确保子女能全额继承遗产。同时,最好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凭证,以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而作为父母的婚后共有财产,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必须由父母一起签立。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