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年二十九,神州大地张灯结彩,每个中国人都从心底溢出喜悦和幸福,大家都在等待着一年中最喜悦、最放松的日子到来。
也在今天,天津摆气球射击摊案二审改判缓刑。赵春华,赵大妈终于可以回家过年。
从2016年12月27日,赵春华被一审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开始,这位“中国大妈”的遭遇和命运就在牵动着整个社会的神经。
到底刑法调整的边界在哪里?也许是我们法律人世代需要探索、验证的课题。
今天上午,天津第一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当庭宣判,赵春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赵春华被当庭释放。她终于可以在春节和亲人团聚。
赵春华案曝光的一个多月以来,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天天津二审法院当庭作出这样的判决,网民大多为二审法院疯狂点赞。
但是,我们作为法律人应当注意到赵春华暂时可以回家过年了,但她的罪名并没有洗刷。也不得不反思这一个多月来讨论的结论大多是倾向无罪的,为什么没有宣告无罪?
笔者之前的一篇《评天津老太持枪案:法律需要全社会的信仰》一文中就赵春华对此案的定罪量刑进行了一定的分析。
而之所以最终二审法院没有宣告无罪,笔者觉得原因可能如下:
一、法院判案的依据就是现行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本罪的“情节严重” 包括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5支以上的……。
按照上述规定,赵春华持有6支这样的枪支应当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次经过多方的努力,法院最终顶格判处3年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也是法律框架内做出的最有利的结果。
二、宣告无罪可能引起蝴蝶效应
最直接的就是近年来的多次类似的持枪案件都已经宣判有罪,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可能申请再审,这样一大波的案件就必须推到重来。显然这样的结果是法院、检察院包括公安人员所不愿意看到的。
三、法院审判独立地位的尴尬
在《法院为什么不敢做无罪判决》一文中记者对陈瑞华教授的采访中提到的,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之所以不敢坚持法律和事实宣判当事人无罪,核心原因在于:第一,不独立;第二,无权威;第三,跟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完全站在一个立场上,倾向于追究犯罪,放弃了公正审判的基本能力。
这些都是法院为什么不敢做无罪判决非常重要的原因。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曾说过:“一部法律,如果惩罚了社会普通成员都不认为有过错的行为,该法律就太苛刻了,社会将难以承受。”
前段时间白岩松在央视的报道赵大妈事件时说:“改变法条过年前来不及了,让老实大妈回家过年还来的及吧? ”这就是整个社会对赵大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的共同情绪表达。
在万家团聚的除夕前夜,赵大妈终于获得了团圆的权利。此番案件的落幕,不代表这样的悲剧事件不会在未来上演。枪支认定标准所带来的巨大威胁还像一把利剑悬在众人头顶。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谁能保证下一个入狱的人不是自己?
愿这样的事件在未来的中国法治进程中越来越少,愿所有执法者在适用法律时都能首先保有一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天津射击摊大妈获得了公正的判决结果吗?
作者:王朝来源:法纳刑辩

今天是年二十九,神州大地张灯结彩,每个中国人都从心底溢出喜悦和幸福,大家都在等待着一年中最喜悦、最放松的日子到来。 也在今天,天津摆气球射击摊案二审改判缓刑。赵春华,赵大妈终于可以回家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