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实践中一般表现为行为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投资、通过协议(股东协议、债权融资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公司承包协议)约定或者通过亲属关系获得相关控制权且并非公司股东的人。
虽然“公司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是在《公司法》当中明确规定的概念,但《公司法》对于实际控制人需履行的义务和认定标准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方面并没有像公司股东一样存在明确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于实际控制人是否应该承担公司债务存在争议。
本文旨在结合司法实践中认定实际控制人的情形推定目前可能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以及作为实际控制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以此给企业提示风险。
【司法实践中认定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可能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律师建议
1.企业在与他人进行合作时,应针对合作方进行背景调查,尽可能地全面了解、获取合作方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的股东情况、合作方股东的家庭情况等,以便在出现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权致使债权人权益受损时可以辨析实际控制人并向其追偿。
2.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制作、保留完整的财务账册、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等,并按年度进行财务报告审计、财产独立性的专项审计,禁止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权益。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以及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作者:李梓琪来源:广悦律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