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4年9月18日,举世瞩目的关于苏格兰去留的全民公投在英国举行。在经历了长达15个小时的公投之后,超过428万人投出了自己决定历史的一票。投票结果也于北京时间2014年9月19日下午两点得到公布:苏格兰和英格兰离婚失败。
在英格兰人乃至全世界人的眼中,苏格兰自古以来就和英格兰一家亲。根据中世纪英国传说,大不列颠的建立者和第一任国君——“特洛伊的布鲁图斯”——在死后把整个岛屿留给了自己的三个儿子:罗科里努斯、奥尔巴图克斯和坎伯,分别统治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此即英伦三岛。就连我国的英语教材,一直以来也将英国的单词翻译为“England”,而很少用“The United Kingdom”联合王国。但是,苏格兰人可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希腊王子盖尔·格拉斯(Goídel Glas)和他的妻子、法老的女儿苏格塔(Scota)才是盖尔人的祖先。正是他们把象征苏格兰君主荣耀的“命运之石”从埃及带回苏格兰,为这个民族记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可见苏格兰和英格兰这对恋人的关系,真的是“剪不断理还乱”啊!
那么苏格兰到底经历了怎样的爱恋离合什么,才能下定决心进行这次独立公投呢?
苏格兰王国最早出现在公元843年左右,接下来的时间里,它与英格兰一直纠纷不断。1284年,野心勃勃的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完成了对威尔士的征服,而当时的苏格兰国王约翰一世软弱无能,让苏格兰的独立面临着严重威胁,于是苏格兰国内的贵族们架空约翰一世的权力,同时积极向外寻找盟友。1707年,苏格兰正式同英格兰合并,苏格兰王国从此消失。
1294年,英法战争爆发。苏格兰与法国约定:如果两国中有任何一个国家遭到英格兰的攻击,另一个国家就得进攻英格兰。由此,苏格兰把自己绑在了法国的战车上。条约签订后不久,英格兰即出兵苏格兰,苏格兰独立战争爆发。
1314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率大军征讨小布鲁斯,不想却遭遇惨败,苏格兰由此取得实际上的独立。同时,苏格兰与法国签订了结盟条约,这一条约下的法苏同盟对英格兰造成的威胁持续了200多年。
进入15世纪,法国在“百年战争”中一败涂地,甚至到了亡国的边缘。危急关头,苏格兰陆续向法国派出1.5万名士兵支援作战。然而,由于苏格兰军团在多场战斗中伤亡过大,随后被迫解体。
到了1453年,在法国人的奋勇反击下,“百年战争”终于结束。但此后法国和苏格兰不再是生死攸关的同盟,英格兰、苏格兰和法国三者之间的关系也开始发生微妙变化。
1560年,苏格兰议会单方面拟定《爱丁堡条约》,终止了同法国长达265年的“老同盟”关系。此后,经过一个多世纪的融合发展,到1707年,苏格兰正式同英格兰合并,苏格兰王国从此消失。
然而,在经历了整整307年的合并后,为什么苏格兰没有重演历史,上演武力争斗来寻求独立?这时,我们就有必要厘清本次独立公投的法律地位问题。
在今年9月18日举行的苏格兰独立公投,本质上是一个地区的人民行使自决权的政治行为。根据《联合国宪章》,自决原则是联合国的宗旨之一;《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也明确宣布“所有人民都拥有自决权”。
不过,与广泛的误解不同,“人民自决”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对“人民”的界定往往源自对主权原则和国际法正义原则的权衡,而非后者的单方面裁判。从判例来看,自决权在一方面推动了20世纪殖民地国家解放运动的发展;但在另一方面,被曲解的自决原则成为20世纪大多数分离主义者的合法性来源,坚称本民族拥有先天自决权的分离主义势力与固守领土完整的主权国家政府往往从一开始就拒绝达成任何共识,使得冲突双方很难主动坐到谈判桌前。在国际法和国家主权的夹缝之间,所谓“先天自决权”或“普世自决权”模糊的法律地位,显然为各方势力在地域/族群独立议题上挑起武装对立打开了方便之门。
本次苏格兰独立公投,却与上述的模糊“自决权”截然不同。918公投的法律地位十分明确,源自英苏双方共识,虽然灵活变通,但没有含糊之处。英国是单一制国家(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和复合制相对。中国属于单一制国家,美国则属于复合制国家),1998年《苏格兰法案》中明确将主权问题列为英国政府管辖的“保留事项”,新设的苏格兰地方议会无权组织公投决定自身主权地位。时过境迁,但是随着主张独立的苏格兰民族党在赢得2011年苏格兰大选后组建多数派政府,公投议案似乎不可避免。经过历时九个月的谈判,首相卡梅伦于2012年10月15日与苏格兰首席部长、苏格兰民族党党魁阿历克斯•萨尔蒙德签署《爱丁堡协定》,授权后者所代表的苏格兰议会择机举行公投,决定未来苏格兰主权的归属。根据修订宪制文件的一般程序,英国政府进一步起草了一份枢密令,修改1998年《苏格兰法案》部分内容,以落实《协定》中承诺对苏格兰议会的临时权力下放,并将公投期限设定为不迟于2014年12月31日。在得到英国上下两院决议批准之后,英女王亦在2013年2月12日象征性御准,枢密令正式生效。在此之后,由苏格兰议会起草一份效力截止2014年的《苏格兰独立公投法案》送交伦敦,于2013年12月17日得到女王御准生效。《法案》对公投的实施细则和宣传造势活动的操作规范都作出了详细规定,让本次公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这样的双边协定与法律约束之下,英苏双方没有单方面毁约的法理基础,自然无法公然翻脸,更无法动武。
不管怎么样,现在结局已定,虽然苏格兰最终没有独立,但可以肯定的是通过这次惊心动魄的独立公投,英国当局也会十分谨慎得对待苏格兰问题,这无疑会提高苏格兰的各项政策和社会福利,而且更值得欣慰的是,这次公投,也向全世界展示了一个自由法制国家应有的状态。
参考文献:搜狐评论,铁血论坛
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千年之恋
作者:安理律师事务所来源:安理律师

北京时间2014年9月18日,举世瞩目的关于苏格兰去留的全民公投在英国举行。在经历了长达15个小时的公投之后,超过428万人投出了自己决定历史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