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之竞争性磋商采购流程指南(一)

来源: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大概是遭遇了巴德尔-迈因霍夫现象,最近几周笔者密集地接到来自N+1位客户的政府采购相关咨询,以及2N+1份政府采购文书审查任务。感觉大家对政府采购领域法律服务的需求是灰常迫切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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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们肩负着为客户提供卓越、有温度的法律服务这一光荣使命,那么是时候出手啦~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如何操作吧。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首先咱们来看看竞争性磋商的全流程,有个整体的概念。


咱们先从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准备阶段说起:
采购立项
01 采购方式的选择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02 采购方式报批
(1)需要报批的情形: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
(2)报批方式: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采购项目预算级次的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同意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批复。
03 选择拟委托的代理机构
(1)集采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2)集采目录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3)混合采购项目,其中属于集采目录内的部分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其他部分可以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04 采购项目立项申请
(1)申请条件:采购人取得预算资金批复。
(2)申请方式(北京市):向采购项目预算级次的同级财政部门主管政府采购业务的科室报送立项申请。
(3)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①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②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③详细采购明细;
④区财政局同意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批复。
05 立项申请的审核内容
采购人申报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采购明细附件、采购方式批准文件、拟委托的代理机构等。
06 立项申请的批复(以海淀区为例)
海淀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打印并留存《海淀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通知书》,同时主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抄送采购科。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01
以海淀区为例,采购人依据《海淀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与选择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海淀区政府采购委托代理采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
02
《委托协议书》必备内容:
双方权利义务、代理范围、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的抽取主体及相关的责任、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等情形的处理等内容。
03
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资料,包括:
(1)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内容和要求)
(3)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实施项目所必须的其他有关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审查项目资料
01
审查内容:项目资料的完整性,项目预算的准确性,项目技术要求的规范性,项目方案的可行性,采购人提出的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方案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还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02
经过审查,如项目资料不完整,应要求采购人进行补充和完善;对采购人提出的一些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相符的资格或技术要求,应要求采购人更改。
03
审查结束后,应完善项目采购方案,并编制项目采购清单,经采购人确认后形成正式的项目采购方案。
以上是竞争性磋商的准备动作,看起来很多,不过除了等待批复的时间,其他工作实际通常一两天就全部搞定。下一篇咱们将进入竞争性磋商的邀请阶段,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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