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疯狂的陈年旧案
人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是想象过的,却一直不曾有幸结识这只死了都要比大的家伙,想必它是气派和有出息的,只是难免多了份悲情和遗憾。直到摊上这破产企业的破事儿,那几十亿真金白银的破财产,才让花眼的我确信:大死了的不只是骆驼。其实,早在六年前,破产企业还未事发时,就在CY市法院与死对头拉开架势,豪掷两千万诉讼费和两千万律师费,准备拼死一战。且不论战果如何,但就这通案件,该是多大个的鸡蛋饼啊!我时常想象那激动人心的一刻,暗想曾为之疯狂的怕不只是法院,还有赚大发了的律师兄弟。想来,就连他们的得意都是那么的真切,让我分不清彼此,净顾自己乐出了声。不应该吗?这明明都是同行,人家一案拿两千万了事,我们守尸两年却还盼星求月,道不尽秃鹫食腐的味道和悲凉!可想,人跟人终究是有区别的,律师也一样,怕是比不得。
还是来说这陈年旧案,先是那个省高院提了十几宗大的上去细品,可未及开锅,破产企业就出事了。后来,法院硬着头皮开了庭,但案件就紧着中止了,怕是水太深,柴就不够使了。这一停,等到我们进场时,已经难觅那律师老兄的踪影,连巢都拆了,据说去当了差。这貌似给律师职业规划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只是莫要太悲哀才好!相比之下,咱破产律师本就悲愤,此刻更怒发雄起,于是不惜众里寻人千百度,终了还是找到了那个只管干活的代理人。历经沟通、跟进、研究,综合考虑后,破产管理人决定撤几宗上亿的案子回来另做打算。于是,我们就怀揣恢复审理申请书和撤诉申请书,直飞两小时,狂坐四个小时大巴,才送到省高院和CY中院手中。事毕,苦等,猛致电,二进宫,物是人非,理由千万条,只是无果,就是不撤。末了,两年后,及至三进宫时,不知是破产律师精诚所至,还是法院实在过意不去了,虽有难言之隐羞出口,但还是一语放出个中玄机奥妙:撤诉可以,但我们没钱退,因为早就收归地方财政了。你们看怎么办?
▊ 管理人的美丽心灵
尽管早有所料,但猜对谜底与知道真相还是两码事。就如我们时常调侃吃的是地沟油以自娱自乐,但真当电视台喜报警方捣毁东莞一家月产3.6吨地沟油的窝点,而那天杀的竟坚称大部分货都销往福州的消息时,我们还是纠结和倒胃了好一阵子。因为,猜谜终是乐趣,但真相引发问题,是要应对和想法子的。这法院不撤诉的谜底,十足让破产管理人失了眠。左思右想,终是前怕豺狼后怕虎,畏首畏尾,仍不得其法。于是,又到了上报请示求指导的欢乐时光。据说破产受理法院有心与那CY中院沟通,我们也就松了口气。又据说,两兄弟,到底互窜了门儿,也喝了茶干了酒,谈笑风生,鼓掌挥手间就有了建设性成果:撤诉尚未成功,管理人仍需努力!
转眼,寒冬腊月,那中院来电,邀请管理人的领导去做谈话笔录,以求进展。于是,破产律师陪着破产领导,急速,飞奔赴约。又得幸喝茶干酒,红着脸就把笔录做了。法院这次是下决心把谜底码成铅字了,尽管两页笔录自己改了足有两小时。我知道,那官人的脸比我们红,心比我们乱。本着吃人不嘴软的原则,破产领导只应声笑答:知了!放心!回去必上报!
有了书面问题,那就不能光打嘴仗了。破产律师紧着分析,赶着意见,洋洋洒洒五片纸,就有了主意:撤诉有利弊,领导需权衡;退费死胡同,直道走不通。即刻上报,破产领导却大不悦,把个签字笔扔飞了天:“我要明确意见!”。破产律师拾笔,安抚,讲道理:利弊有高低,人才有意见;风险无上下,神就得拿主意;要是领导厚爱,这就授权,我定抓阄拍屁股再所不辞,立马做选择。破产领导这才释然无语,只苦了那支无辜的笔。最终,破产管理人还是整了免责的戏法,决策会心一横就拿了主意:既无财产保全,断然不能全撤,没钱是现实,不要也罢!但求尽快撤诉和结案,只因耗不起。于是,这就准备上报债权人委员会待批。
其实,就他们家法院吃噎着又卡刺的尴尬糗事,管理人还动了免单的心思,也算是善解人意,堪称心灵美。毕竟法院终究都是大爷级的,就算全撤回来再起诉,还不是倒腾左右口袋的事情。话虽如此,可还未及上报,破产受理法院就来电了:此事此刻不宜上报,还需从长计议。如此,一切奔波努力,终因一个“不适宜”的电话而全部告停,这让管理人全然没了主意。尽管伤了心,但管理人心里并不糊涂,因为他明白,这不是一场谈判,这是一场战争,一场注定只有输家,没有赢家的战争。
▊ 没钱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话说一分钱逼死英雄汉,那千万块的事儿,估摸英雄们就得横尸遍野了。可事实是,英雄多了,队伍大了,欠钱反倒不是问题了。法院没钱退,只好拖着,倘若逼得急了,真判下来,怕这头也是难堪和招架不住的。就如,买家依法退货,卖家却没钱,那只能拖为上计,先是保面子,要急了就只能玩命了。这倒不是空穴来风,管理人还是有顾虑的,至少在看中的几宗案件上是有的。但破产指导法院似乎底气十足,不依不饶,还想着依法开战,甚至放言要闹上最高院,可悲哀的是,管理人成了挡箭牌和手榴弹。
曾以为撤不撤诉,退不退费只是法律问题,有法可依,问题就会解决。一如有同事问案件中止了还能否撤诉?我是大不以为然的,难道法定撤诉权还大不过这中场休息?真要出了人命才算数么?又如依法解除合同好对付老赖,甚或死机我就关机还不行么?可见,撤诉与中止本身并无瓜葛,问题是有无不让撤诉的禁止性规定?可悲哀的是,就算没有禁止性规定,又能给撤了么?那终归都是法律,或纯属信仰,并不能必然解释和解决实际问题。
就案论案,CY法院的角色是难堪的,可问题却是实际的。说到底,就是地方财政退费问题,考验的终还是法院。退还是不退?不敢不退,因为有法可依;可又无钱可退,更不敢问财政言退,毕竟钱都用了,红花也戴过了。于是,法律上就简单了,一个字得“退”。故此,那没钱就不是一个法律问题了,而是一个有关乎法院形象,乃至政府与法院关系,以及如何化解诉讼费使用和退还尴尬困境的事实问题了。细说下去,破产律师在最高院、高院和中院都办过退费,只有时间问题,没有退不退的烦恼。这似乎又怪不得CY法院,毕竟案子都这么久了,吃下去的也早消化干净,再吐出来可不要老命?可地方财政该用什么费,该退什么费,也是要明了的,急不得吧?
艰难的撤诉路上,我们到底是要逼死英雄汉,还是要建造一座水泊梁山?破产律师,看得清楚,却想不明白。那就难得糊涂吧!
艰难的撤诉之路
作者:候锦荣来源:安理律师

▊ 疯狂的陈年旧案 人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是想象过的,却一直不曾有幸结识这只死了都要比大的家伙,想必它是气派和有出息的,只是难免多了份悲情和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