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冯智慧律师、肖泽涛律师、刘雄滔律师代理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我方为建筑企业,因疫情影响、开发商资金断裂等影响,产生三角债,拖欠钢材货款几百万元,供应商起诉我方委托人,产生诉讼纠纷。
01
本所律师接受指派后,研究了案件材料,提出最好握手言和的主张,但是我方表示因种种原因,暂无力支付欠款,所以无法协商。
于是,我们做好应诉准备,首先是解决农民工专户的查封问题,法院已依法解除查封。
然后,提出了相关应诉意见,表明了因开发商违约导致我方也无力支付货款的客观情况,希望谅解,同时提出了:
第一、员工签字调高单价的条款未经公司授权;
第二、担保人没有真实签字;
第三、因疫情影响等原因,以往支付的利息过高;
第四、律师费无依据等意见。
02
法院最终认为员工的该签字,无法代表公司,对于加价条款,不采纳,仍按原合同的价格核算;经鉴定担保人处的签字并非其本人签署,其中一名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每月X分的利息过高,法院予以调整,以往支付的利息,也予以调整;律师费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判决为:
该判决结果,比原告方起诉减损了110万元。
03
本所律师收到判决后,发现跟先前预判有出入,因交易时间较长,数目较多,怀疑法院核算错误。经过反复核算三次,最终发现法院的核算存在错误,于是申请更正笔误。
法院收到申请后,重新核算,更正笔误,最终判决为:
更正后的判决,比原来的判决少了31多万元。
04
本案虽然是一宗应诉案件,当事人也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道理,也很诚信地承认了欠帐,并表达了愧疚、无奈。
本案代理基本上没有什么抗辩的空间,但是原告的起诉,也存在一些夸大的情况,经过努力争取,也减少了过高的利息、欠缺依据的律师费、担保费等项目。
尤其是,本所律师在收到法院判决后,敢于坚持自己的正确判断,不厌其烦核算复杂的数目,有几十笔数,每一笔需要核算四五个数目,最终有理有据地向法院申请更正笔误,切实地维护了委托人的最大化合法权益。相比于上诉,选择更正笔误的方式,避免了上诉的复杂流程,以及产生不必要的上诉代理费用,是最佳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
一纸申请挽回了三十万元的损失
作者:刘雄滔来源: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

我所冯智慧律师、肖泽涛律师、刘雄滔律师代理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我方为建筑企业,因疫情影响、开发商资金断裂等影响,产生三角债,拖欠钢材货款几百万元,供应商起诉我方委托人,产生诉讼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