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职调查的背景与目的
投资人在对目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收购标的资产、并购重组、借贷、不良资产债权转让等重大商业化交易的过程中,为了解目标公司的相关重要事实以及进行商业风险判断与投资决策,会涉及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以及商业尽职调查。参与尽职调查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一般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评估机构等。其中关于法律尽职调查又称审慎调查、谨慎性调查,是指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和委托目的,按照行业认可的专业准则和职业规范,就目标项目、目标资产、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经营情况、内控管理等合规性事实与信息,开展审慎、全面、及时的调查与核实工作,并根据所获资料,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行业规范及惯例作出专业分析,明确重点问题及后续风险防范措施。
在接受投资人委托,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之前,需要与委托人进行深度的沟通,了解目标公司所属行业特性以及本次尽职调查的目的。根据行业特性以及尽职调查的目的不同,开展调查活动的侧重与尺度就有所不同,除了常规化尽调的内容以外,还应重点把握其核心交易目的。例如,尽调矿产类企业的关注点在于与矿产资源使用权相关的权证与批复、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审批、许可、处罚等;房地产类企业的关注点在于房地产企业的相关资质、目标地块的土地基本情况、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工程款的支付情况等;建筑类企业的关注点在于相关资质与相关许可证的取得与延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
法律尽职调查具有前置性,建议在商业化交易协议签订之前进行,其最重要的作用和价值在于为商业化交易最终的价格谈判以及日后的风险防范提供决策依据。
二、常规化尽职调查的内容与工作流程
在律师正式进场之前,律师会为目标公司量身制定详尽的法律尽职调查清单,并发送给目标公司,提前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与目标公司具体人员进行对接,并引导其提供资料。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查阅、分类、梳理后,整理出补充资料清单。建议在资料基本提供完毕以及对目标公司有一定的熟悉后,再安排进场访谈与实地走访的工作。律师进场后的现场尽调工作主要是,资料原件的核查、现场走访、前往各个行政主管部门、颁证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目标公司相关人员的访谈与沟通。
1、目标公司的历史沿革与工商现状的调查
调查途径:(1)网站查询: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爱企查,启信宝,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等。(2)实地调查:前往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调阅全套的工商详细档案。
调查重点:(1)调查公司设立时的初始股东出资情况。(2)历次股权转让的重大节点情况。(3)注册资本变化情况。(4)股东会决议。(5)公司合并、分立、变更、重组等协议。(6)实际经营范围、实际办公住所等是否与工商登记一致等。
2、目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调查
调查途径:(1)网站查询: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爱企查,启信宝等。(2)实地调查:完整的工商档案,公司现行有效备案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图,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
调查重点:(1)调查股东有无出资瑕疵(虚假出资、出资不足、延迟出资、抽逃出资、出资未经评估等情况)。(2)股东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无质押、司法冻结以及司法拍卖等情况。(3)“三会”规范运作情况。(4)“三会”决议内容是否合法有效。(5)董监高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
3、目标公司资产的调查
调查途径:(1)实地调查: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其他权证的颁发机关、许可单位等。(2)网站查询:中国土地市场网、全国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各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淘宝司法拍卖网、京东司法拍卖网。
调查重点:(1)调查目标公司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在建工程、股权、股票、债券、经营设备、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权利证书等,发现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有无被抵押、质押、查封、拍卖的情况。(2)调查目标公司对外投资的情况,掌握其持股或控股子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判断其商业价值、股权价值;(3)调查目标公司名下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授权、侵权以及保护年限等法律状态。
4、目标公司重大合同、债权债务及负债、对外担保的调查
调查途径:(1)实地调查:需要目标公司提供相关业务合同、融资合同、对外担保合同、应收台账、应付台账、征信报告、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2)网站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调查重点:(1)公司业务合同的履行情况。(2)公司最近三年的经营业绩、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负债数额进一步锁定公司债务以及对外担保。(3)根据《征信报告》上显示的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而未结清信贷的相关借款合同以及相关还款责任的担保合同,来进一步印证目标公司自主提供的相关合同是否齐全。(4)根据工商详档里面查询到的与股权质押相关的担保合同。(5)根据《财务尽调报告》或《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负债情况进一步询问目标公司是否存在民间借贷等定向融资的情况。
5、目标公司税收情况的调查
调查途径:目标公司提供的税收完税证明,前往税务局查询是否存在欠缴税费以及罚款的情况。
调查重点:了解企业纳税记录、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否依法纳税,有无欠税等情况,充分揭示目标公司税务风险或危机的真实情况。
6、目标公司劳动用工与社保、公积金的调查
调查途径:(1)目标公司提供的劳动用工文本、员工手册、员工花名册、工资表、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劳务派遣合同等。(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社会保险缴付凭证。
调查重点:(1)调查目标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与执行情况。(2)对组织架构、岗位设置、人员配置的核查,为其员工进行社保及公积金缴纳的情况,分析判断目标公司是否有存在涉嫌被申请劳动仲裁的可能性。
7、目标公司涉诉、涉仲裁、涉执行、涉行政处罚的调查
调查途径:(1)网站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各省级高院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人民法院公告网、信用中国。(2)实地调查:与目标公司有关联的各基层法院、中院以及高院。
调查重点:(1)由于仲裁案件不具有网上公开性,因此目标公司涉仲裁的案件线索有赖于其自身的提供。(2)目标公司处于正在审理阶段的的诉讼案件,相关网站无法查询,需要目标公司自身提供,以及前往与目标公司有关联的各基层法院、中院以及高院进行核查。(3)相关网站无法查询到涉诉案件的履行情况,需要进一步向目标公司进行核实。
三、尽职调查的技巧与总结
01、律师在尽调过程中建议和共同尽调的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会计师、评估师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分享资料以及疑虑解答,对于披露目标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财税情况、重大交易以及深度挖掘其商业价值等大有裨益。同一个事件听从不同的声音能了解到更全面的信息。
02、因目标客户群体的接待时间以及律师进场时间非常有限,因此,(1)在明确尽调范围后,首先进行网络查询;(2)在实地走访前,与委托人以及目标公司进行提前有效的沟通,这两步是非常关键的,能在整个尽职调查过程中大幅度提高效率。
03、律师在尽调的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地制作工作底稿以及访谈笔录,工作底稿和访谈笔录的质量是判断律师是否勤勉尽责,以及最终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的重要依据。
04、对非上市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所适用的规则及法律规定较少,还需以上市公司法律尽职调查相关法律规定为指引,以及参照资本市场法律业务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关于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的公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关于律师事务所介入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关于商业化交易中法律尽职调查的干货分享
作者:王军 张倩来源: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一、尽职调查的背景与目的 投资人在对目标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收购标的资产、并购重组、借贷、不良资产债权转让等重大商业化交易的过程中,为了解目标公司的相关重要事实以及进行商业风险判断与投资决策,会涉及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