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入刑?人大已经发话了......

来源: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河南·睢县 2015年2月21日14时许,一名酒后服农药男子被送到睢县中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河南·睢县
2015年2月21日14时许,一名酒后服农药男子被送到睢县中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认为院方抢救措施不当,遂对当事医生进行辱骂、殴打,并将医生值班室内血压计、听诊器、病人的病例等扔到地上。次日,死者家属又在医院门口摆放花圈、拉横幅,严重扰乱医院正常秩序。
浙江·永康
4月16日,浙江省永康市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导致该院正常的医疗秩序被严重扰乱并停诊,一些财物被损坏。永康警方表示,目前12名涉案人员已经被警方控制。
浙江·龙港
6月17日下午2点许,龙港某医院收治一患者曾某, 120急救车接来时,患者已出现面色苍白、瞳孔散大、大汗淋漓、四肢冰冷、神志不清等症状。经医院一个多小时积极抢救无效死亡,初步诊断心源性休克、左心衰、猝死。
在抢救过程中医生多次告知家属病情危重,但家属情绪激动且态度粗暴无理。家属不仅拒绝签字并抢走病历、心电图图纸,还不停恐吓及推搡医务人员。之后,家属组织十几名亲朋好友闯入医院进行医闹,还与医院人员发生肢体冲突(详细过程医院有相关监控视频为据)。
在医闹事件层出不穷,愈演愈烈的今天,我们用什么来维护医疗机构的秩序和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事实+
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就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一)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故意杀害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或者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要依法带离现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依法予以治安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扰乱其他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在医疗机构的病房、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场所及医疗机构的公共开放区域违规停放尸体,影响医疗秩序,经劝说、警告无效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罚;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四)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情节严重(恶劣),构成侮辱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五)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六)对于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以 下 为 干 货
继2014年印发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的通知之后,昨日(2015年6月24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审稿提请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此次审议中拟将“医闹正式入刑”。草案拟将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严重侵害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行为对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进行修改。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拟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专家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专家阮齐林表示:此次调整将“医闹”正式写入了刑法,“主要是宣传意义和象征意义,法律条文本身并没有增加新的内容”。他解释说,此前虽然“医闹”没有正式写入刑法,不过司法实践中,已采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相关条款,对扰乱医疗秩序的人员追究了刑责。此番“医闹”正式写入刑法,“突出、强调一下,‘医闹’是要追刑责的,对‘医闹’行为起到法律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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