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土坑酸菜”,要过“环保关”

来源:德恒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某品牌方便面的“土坑酸菜”被今年的“3.15”晚会曝光后,国人无不为之震惊。 要知道,中国人吃酸菜的历史可以追溯至三千多年前。古时酸菜又称“菹菜”,《周礼》、《诗经》中均有记载。

某品牌方便面的“土坑酸菜”被今年的“3.15”晚会曝光后,国人无不为之震惊。
要知道,中国人吃酸菜的历史可以追溯至三千多年前。古时酸菜又称“菹菜”,《周礼》、《诗经》中均有记载。《齐民要术》更是详细记载了酸菜腌制的正宗古法,即先拣上好的白菜、芜菁或蜀芥等青菜,放入极咸盐水中,用盐水把菜洗净,纳入瓮中,再用盐水将菜淹没后再盖上盖子,发酵贮存一段时间后,即可食用。
而“3·15”晚会曝光的“土坑酸菜”生产没有菜的择选,也未见洗净和澄清,更不见土瓮。而是在农田里挖个大土坑,用塑料薄膜铺垫好,无卫生防护的工人站在坑里将收来的芥菜填入坑中踩平,撒盐,一埋就是三四个月,到时挖开土坑取出酸菜,清洗并添加超量防腐剂后包装上市。
如此“现代化”的酸菜生产与古法腌制已然不同,更谈不上所谓“老坛”!除食品安全问题外,隐藏在“土坑酸菜”背后的环保问题更是不容忽视。未来,“土坑酸菜”的整治,在确保食品安全外,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都应通过“环保关”。
一、基本农田莫忽视
从媒体曝光看,“土坑酸菜”的生产场地就是在种植蔬菜的农田里挖的一个大土坑。据介绍,酸菜是被曝光的那个县的支柱产业,建设有用于酸菜生产的蔬菜种植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作为蔬菜生产基地的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也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本质上,在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蔬菜基地里挖土坑腌制酸菜,是对耕地原有用途的改变,和对农田土壤耕作层的破坏。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土坑越挖越大,越挖越深,与现行保护耕地的法律规定背道而驰。一旦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或者占用其他耕地10亩以上,并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即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土坑酸菜”的非法属性并非今日才被曝光。据报道,早在上世纪90年代,湖南岳阳就以“小散乱”整治过土坑腌菜行为。2004年12月份的《时代商报》,也曾相继三次报道过新民市“大坑酸菜”的乱象。时间可谓早矣!另据《辽宁日报》报道,从2019年4月开始仅用了两个月时间,辽宁省就填平了全省16283个、占地上万亩的腌菜大坑,实现全省腌菜大坑“清零”(2020年9月30日《辽宁日报》第06版)。此外,山东、内蒙古、河南等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均出台过严禁土坑腌菜生产的文件。
可见,“土坑酸菜”问题并非湖南一地的问题,也非插旗菜业一家所独有。对于未来“土坑酸菜”的整治,各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等应借此机会,加大执法力度,取缔在耕地农田里挖“土坑”这类涉嫌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尽快恢复基本农田的耕地属性,守好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与此同时,各地还要对涉嫌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构成非法占用农地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土坑”切勿变“渗坑”
众所周知,生活垃圾填埋会产生大量的渗滤液。实际上,用“土坑”腌制酸菜,由于需要密闭和发酵的过程,同样也会产生大量酸菜腌制的高盐渗出液。但是,一方面由于“土坑”腌菜往往只是用塑料薄膜铺垫在坑里,加上工人直接在坑里踩来踩去,含有高盐度的蔬菜发酵渗滤液不可避免地发生跑冒滴漏现象,透过塑料薄膜渗入土层,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另一方面,不少“土坑酸菜”的生产者为节省成本,基本不会安全有效处理酸菜取完后,土坑内留存的高盐渗液,要么是任由土坑直接渗漏排放,要么是抽出后排至周边的农田。无论是哪种情形,均会导致土坑周边土壤的盐碱化,妨碍农田土壤的有效利用。
因此,对于农田挖坑腌制酸菜形成的“土坑”绝不能一埋了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有必要查清有关单位或个人是否涉嫌“渗坑”偷排和土壤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并严肃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土坑酸菜”的整治中,避免将存有高盐残液的“土坑”作为“渗坑”对待,随意排放和渗漏。
三、“土坑”土壤应监测
在“土坑”腌菜的过程中,会大量反复使用塑料薄膜,如使用后余剩的残膜不及时回收,则随着残膜量的增加,会导致土坑内和周边土壤的板结,阻碍水分流动,抑制根系生长,破坏土壤质地。塑料薄膜中含有的邻苯二甲醛酯类化合物,还会渗透土壤后毒害植物根系,被农作物吸收后会影响人类的身体健康。
此外,“土坑”腌制过程中会使用大量的盐,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很多酸菜生产者使用的盐的来源和品质很难保证。这些盐类中的有害物质也会逐渐渗入土坑周边的土壤之中。
加之农田土壤中本身含有的重金属,以及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药或化肥的残留物等,这些物质的聚合,无疑严重危害了土壤环境。在各地已经查处“大坑腌菜”的案件中,均证明存在腌菜土坑以及周边土壤盐碱化的事实。
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坑”及周边土壤的环境监测,通过监测或现场检查发现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农用地地块时,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农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按照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管理。
四、工艺改变须报批
被曝光“土坑酸菜”,绝非某些“知情人”所述已经“几百年”的历史。据《华容县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记载,这种酸菜生产方法是湖南插旗镇一位叫赵培林的企业家,在1990年代创制的。最初只是在自家责任田挖地窖,将收获的芥菜腌制为酸菜。由于这种方法腌制量大、成本低廉又简便易行,遂逐步推广至全国,但环境和卫生问题也相伴而生。
为保护湖南华容芥菜腌制,湖南省专门制定了《华容芥菜腌制技术规程(DB43/T1587-2019)》。该标准根本未提及“土坑”腌制法,取而代之的是建设“腌制池”的技术规范。据报道,被曝光的酸菜企业也建设有“腌制池”,不过那主要是为出口酸菜准备的,国内销售的酸菜则绝大部分来自“土坑酸菜”。这简直是对湖南省地方标准的无情讽刺!
可以预见的是,被曝光的生产企业若要继续合法的、保持原有规模的酸菜生产,就不能再依赖农田挖大坑腌制的酸菜。建设酸菜产业园区,以及扩建腌制池设施是必不可少的选项之一。由此决定了企业生产规模和设施必然随之扩大和改变,生产规模的扩大必定导致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的增加,污染防治设施同样需要配套增加。企业再沿用以往的生产流程已然不太现实。
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规定,如果生产企业在地点、性质、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动的,就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一旦生产企业在整改过程中,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就开工建设或者扩建的,则涉嫌“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
因此,未来“土坑酸菜”的整治过程中,企业切勿忽视环境管理要求,应依法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整治“土坑酸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们舌尖上的安全,但其背后的环境保护问题,同样值得有关政府和企业深刻反思。未来在整治过程中,只有市场监督、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多管齐下,才能彻底填平这个伤害国人美食情感的“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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