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公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新法每周听》No.13(2024)

来源:天达共和法律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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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航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近日,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身保险公司机构监管和分类监管,推动人身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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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近日,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身保险公司机构监管和分类监管,推动人身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评级办法》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搭建风险综合评估体系,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其他等六个维度评价,确定公司综合风险等级。二是提高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以定量分析为基础,结合非现场监管掌握的各类信息,对机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预警,实现风险关口前移。三是科学评估风险等级,根据重要性程度量化风险水平,综合风险等级划分为1-5级,数值越大风险越高,处于重组、被接管等状态的公司直接列为5级。同时,引入动态调整机制,分别设定综合风险水平上调一级和直接认定为5级的情形。
2、北京金融法院发布审判工作白皮书
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以高质量金融司法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工作白皮书》。《白皮书》涵盖金融审判执行、体制机制创新、典型案例培育等情况,数据显示,北京金融法院自2021年3月18日建院至2024年2月底,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21925件,审结、执结案件20228件,总标的额超过8000亿元。《白皮书》同步发布八个典型案例,涉及保险公司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人身保险合同纠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确认、证监会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相关行政诉讼等领域涉金融法律问题的处理。
3、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月18日,最高法与最高检、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共22条,对刑法分则危害税收征管罪14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情节作了规定,明确伪造、非法出售、购买、虚开发票等各类涉发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并对原有3个涉税司法解释规定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作适当调整。《解释》明确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规范,列举了“假报出口”的8种表现形式,明确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从宽处罚政策等。此外,《解释》还明确单位实施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自然人犯罪的标准执行,完善了危害税收犯罪行刑衔接机制,并对危害税收共同犯罪的认定做了规定。
4、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3月19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3条,主要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产品处理、禁止虚假宣传、明码标价、使用格式条款、履行质量担保责任、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作了细化规定;网络消费方面,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预付式消费方面,除明确货物质量保障与退款等外,还强调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时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等;消费索赔方面,明确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
热点信息
1、最高法发布最高法发布第三批法答网精选答问
3月21日,最高法网站发布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三批)。本批答问共5件,涉及民间借贷利息计算、原因债权与票据授受、遗产管理人独立诉权、无证经营成品汽油定罪、执行罚金刑能否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等问题处理。在问题1中,最高法明确,民间借贷合同对利息约定不明,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这里既包括确定是否应当支付利息,也包括确定利率的高低。未约定利息但约定了借款期限的,主张借期内利息则不予支持,但对于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
2、今年我国将持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4年我国在能源领域将采取多项举措,持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保障能源安全。在夯实能源保障基础方面,我国将持续巩固提升油气产量,合理保持煤炭产能,增加战略储备和调节能力,强化能源的区域协同保障。在推进非化石能源发展方面,将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以及水电、核电等的建设,持续完善绿色低碳转型政策体系。在能源利用方式变革方面,我国将加大清洁低碳能源消费替代力度,协同推进能源产业节能减污降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3、国家网信办公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3月22日公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规定明确了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标准,明确了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数据出境活动条件,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制度。规定提出,数据处理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识别、申报重要数据。未被相关部门、地区告知或者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数据处理者不需要作为重要数据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规定明确了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两类数据出境活动条件:一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二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或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联手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3月21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旨在强化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控,严把原料质量关,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严把预制菜生产许可关,加大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预制菜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保障农产品原料品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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