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剪发不惹灾,酒驾意外成悲剧焦点

来源:丰国律师

文章摘要
众所周知,有些地方流传着正月外甥、外甥女剪发会给舅舅带来霉运,也即所谓的“正月剃头死舅舅”,本以为只是春节的一个习俗,却不料这个“习俗”也成为当事人索赔的依据了。

众所周知,有些地方流传着正月外甥、外甥女剪发会给舅舅带来霉运,也即所谓的“正月剃头死舅舅”,本以为只是春节的一个习俗,却不料这个“习俗”也成为当事人索赔的依据了。2月21日,央视网报道一则案例:外甥正月初二去理发,当晚舅舅便遭遇车祸去世,舅妈控告外甥故意杀人,并且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100万。当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民间习俗不能上升到道德层面绑架人。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舅舅车祸是酒驾导致意外,驳回诉讼请求。
一、案情介绍
春节的第二天,刘某因为发型不整遭到了舅舅的批评,这引发了两人之间的争吵。为了平息争端,刘某选择去理发店整理自己的发型,并在之后参加了朋友的聚会。不料,第二天刘某得知舅舅在酒后骑车不幸遭遇车祸去世的噩耗,于是立刻前往吊唁,舅妈见到刘某新理的发型后情绪失控,认为刘某不顾当地“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迷信习俗,导致了这场悲剧,舅妈先是到公安机关控告刘某间接故意杀人,但未能成功,随后,她又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他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100万元。
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认定舅舅的车祸是因为酒后驾驶导致的意外事故,与刘某的理发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此驳回了舅妈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问题探讨
首先,本案中,刘某在大年初二因个人形象问题与舅舅发生争执后选择理发,随后参加了社交活动,不幸的是,舅舅在第二天酒后驾驶发生车祸去世,舅妈将刘某理发行为与舅舅的意外死亡联系起来,并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刘某的责任。舅妈主张刘某理发行为与舅舅的车祸存在因果联系,即刘某的行为触发了当地迷信习俗中的不祥之兆,导致舅舅心情不佳,进而酒后驾车发生事故。根据侵权构成要件,追究民事责任需满足行为人有过错、损害事实、过错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要件,而本案舅舅的车祸是因其自身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这是直接且唯一的原因,刘某的理发行为与车祸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迷信观念不能作为判定法律责任的依据,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其次,笔者试图搜索正月理发死舅舅这一说法的来源,并没有找到解释,但其中有一个这样的解释:这一说法与清朝初年的剃发令有关,1644年清军入关后,清朝政府颁布了剃发令,要求汉族男子剃去前额的头发,留辫子表示归顺,这引起了许多汉族人的不满和抵触,他们通过不理发来表达对前朝的思念,即“思旧”,为了掩饰真实意图,避免遭到迫害,“思旧”被谐音讹传为“死舅”。此外,《帝京岁时纪胜》中提到,当时北京的人五月多不剃头,以免妨碍舅氏,这可能也是类似的习俗表现。
综上所述,这样的说法并没有科学依据,也不应该影响法律判决和个人行为,现代社会,我们要用理性和科学的态度对待这些传统习俗,不要让迷信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以免造成家庭的悲剧。法律的判断则是建立在事实和证据之上,能够清晰地揭示真相,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公正的解决方案,通过法治思维来解决纠纷,能够避免迷信观念,但是其中舅妈和刘某的亲情又该如何修复?希望我们都能以理性的态度面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用法律的力量化解纷争,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三、法条检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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