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抢红包被罚款,看看律师怎么说?

来源: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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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期有关上班时间抢红包被罚款的新闻刷爆微信朋友圈,作为人力资源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团队,从法律角度来解读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对劳动者进行罚款?

导读
近期有关上班时间抢红包被罚款的新闻刷爆微信朋友圈,作为人力资源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团队,从法律角度来解读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对劳动者进行罚款?以及对严重违纪的行为如何制定出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罚款无法律依据
一般来说,罚款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因公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对该公民依法实施的经济处罚。那么作为没有公权力主体的用人单位,有没有罚款权呢?
根据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励条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有权对职工实施罚款。该条例第十一条列举了七种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在后面的条款中分别对企业罚款适用的情形、范围、次数、罚款额度以及处罚程序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这是企业罚款权的直接法律依据。
但是,根据2008年1月15日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的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具有经济处罚权。
因此,根据现行生效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进行罚款。同时,现行司法判例的主流观点认为,即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措施,也因该罚款措施没有法律依据,而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那么,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劳动者,尤其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
2、用人单位如何制定合法的规章制度
根据《劳动法》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通过以下程序制定:
(一)民主协商程序
1.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二)公示、告知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老板对上班时间抢红包的员工处以罚款,没有合法的法律依据,既任性又违法,对违纪员工的处理,需依法依规进行。而制定有关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更需严格依法进行,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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