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电子烟,五名被告人获刑!丨案件速递

来源: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点击图片查看往期内容 在社会生活的复杂经纬中,法律事件如一面镜子,映照出人性的百态与规则的意义,给我们启示甚至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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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生活的复杂经纬中,法律事件如一面镜子,映照出人性的百态与规则的意义,给我们启示甚至警示。回民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案件速递》专栏,我们将带您深入案件审理现场,梳理关键细节,呈现各类案件的全貌,希望通过专业视角剖析其中的法律要点,让您在阅读中增强法律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01
基本案情
近日,回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电子烟案件。五名被告人在明知电子烟属于烟草制品、国家法律禁止无证经营的情况下,仍铤而走险,非法购进并销售电子烟,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回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在未取得电子烟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购进并销售电子烟,非法经营金额达47.037618万元,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李某伙同被告人赵某非法经营电子烟,非法经营金额达42.801434万元,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刘某非法经营电子烟金额达24.1565万元,情节严重。被告人张某明知电子烟属于烟草制品,仍帮助被告人刘某销售电子烟,非法经营金额达13.6718万元,情节严重。
02
法院判决
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五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03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和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自首和坦白】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四条【涉案财物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04
法官提醒

段文
DUAN WEN
刑事审判庭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电子烟虽然打着“健康”“时尚”的旗号,但它本质上仍然是烟草制品,其经营受到国家严格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经营电子烟必须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证经营电子烟属于违法行为。
···
该案的审理彰显了回民区人民法院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也为广大市场主体敲响了警钟,提醒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下一步,回民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专业的素养,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精准打击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来源:刑事审判庭


初审:段文 复审:马克 终审:韩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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