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政策推行背景下,律师应该怎么开展刑事辩护,已经成为了每一次刑事律师群体小聚时绕不开的话题。我今天不打算长篇累牍的讲我对认罪认罚的理解,因为有太多同行、前辈对这个问题进行过系统的探讨了。
今天的话题,围绕一个词展开——选择。
众所周知,检察官手中握有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力,这也是嫌疑人及家属所最为关心的,毕竟有的时候,“能不能先出来”往往比“能不能判轻一点”会让人更加在意。
而某些案件中,公诉人会暗示“认罪”或“对某一关键事实”予以认可,以换取取保候审的机会,诸多话术如“想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前提是有良好的认罪态度”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有时会陷于一种尴尬的境地。
说服嫌疑人拒绝承认某个关键事实,不仅有可能使得嫌疑人错失取保良机,日后被嫌疑人、家属责难,甚至可能被指控诱导作伪证。
那如果“顺势而为”,既满足检察官的搜证需求和认罪态度需求,也满足嫌疑人及家属变更强制措施的需求,是否就能获得圆满的结局?未必。
说服嫌疑人认可犯罪指控,或者认可某一个犯罪事实,可能会使得嫌疑人在日后的审判过程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
虽然我们现在都在主张重实证,轻口供,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嫌疑人作为亲身经历案件的当事人,其所作的供述仍然有着非常高的证据效力和证明能力——尤其是当嫌疑人对犯罪行为予以认可,或对某项明显不利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可的时候。
实践中,客观证据不充分或有缺陷的情况下,入罪量刑会存在“不稳定因素”,而如果能够通过嫌疑人“自认”的供述予以补强,就能迅速地解决这个问题。因此有的公诉人可能会用变更强制措施来劝嫌疑人认罪(或认可某个事实),以实现证据链的闭环和指控逻辑的自洽。
此外,法检关于认罪认罚案件量刑权的争议,也使得认罪认罚具结充满不稳定的因素。有的案件中,嫌疑人通过认罪认罚,作了有罪供述,认可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上到法庭,法官认为量刑过轻不予接受,作更重的量刑,而这个时候嫌疑人在认罪认罚阶段所作的有罪供述就有可能成为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即便嫌疑人明确表明不认罪、撤销认罪认罚具结,也容易被法庭认为是“认罪认罚投机”而给了较差的“印象分”。
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不稳定因素,以及监所内外高度信息差面前,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征询律师的意见:“X律师,我到底该不该认?”
劝不认,说“你明明没做,为什么要认这种明显对自己不利的指控”。我们暂且不说日后家属和嫌疑人本人会不会因为自己没有被取保候审而责难律师,假使嫌疑人自己并没有跟律师说实话,那律师所说的“不要认”,也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刑事责任风险。
劝认,结果日后律师在庭上对某个事实进行辩驳,对某个证据予以质证,公诉人说你当事人自己都认了,法官看了看认罪认罚具结文件,被告人的确是认可了,当庭问被告人认不认罪,或者问,你到底有没有做某个事情,当事人说认罪,有做这个事情,那你作为辩护律师,还能如何争辩?难道说“公诉人和合议庭的强大气场,让我的当事人有点害怕,所以作了与事实不符的陈述?”
有人会说,律师对嫌疑人说的话其实没什么作用,更多是嫌疑人自己的选择,所以,认或不认这种事情,就交给嫌疑人自己来决定就好。这个观点我并不完全赞同,称职的律师在嫌疑人忧虑认罪认罚立场的问题上,不能也难以做到置身事外。
事实上,在具体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律师对嫌疑人的影响有时候并不如一般人想得那么小。嫌疑人不懂程序、实体法律,而且长期羁押于监所之内,与外界具有高度的信息差,没办法去揣测外边的世界,没有办法推断办案人员的想法,只能期望律师告诉他如何选择才是最优选项,因此天然对律师的意见和观点存在信赖。律师想要说服嫌疑人认罪,很容易,想要说服嫌疑人不认罪,也很容易。
也正是因为这些风险,有的律师可能会在辩护中趋向于保守——如果说服当事人拒绝认罪认罚导致刑期更重,律师可能会面临当事人(及家属)的责难,而认罪认罚虽然未必是最好的结果,但只要说服当事人认了……那起码当事人和家属就找不到责难自己的理由了——“你小孩/老公/弟弟自己都认了,我们律师也无可奈何”,案子就搞定了。
可是,家属花费律师费请来的辩护律师,可不是为了听那些“变着花样告诉你为什么要认罪”的话,律师的本职工作也并非“研究如何说服嫌疑人认罪”。当事人和家属想要知道的是,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是否中肯,拒绝认罪认罚,获得更轻量刑判决的突破口在哪里,认罪认罚具结后,还有没有进一步从宽处理的可能,以及应对的思路是怎么样的。而嫌疑人最想听到的,就是律师作为专业人士的建议:我到底认还是不认,而不是一句官腔“事实是怎样,你就如实说就好了”。
如果我们律师只是他人命运的旁观者,那么由他如何自作决定,结果都与我们无关。但如果律师作出的建议能影响他人命运时,一种无形的责任和负担便足以让每一个希望能够认真完成工作的人感到无比的沉重,所以行内一句话叫“你办的不是案子,办的是别人的人生”。
作为辩护律师,无论作出怎样的判断和建议,都应该以最有利于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最轻刑罚判决作为前提和目的,并为此尽到最大的努力。
“律师,我到底该不该认罪?”
作者:叶东杭来源:辩护人叶东杭

认罪认罚政策推行背景下,律师应该怎么开展刑事辩护,已经成为了每一次刑事律师群体小聚时绕不开的话题。我今天不打算长篇累牍的讲我对认罪认罚的理解,因为有太多同行、前辈对这个问题进行过系统的探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