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制定经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的法律操作指引

来源: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厦中法[2017]96号,以下简称《解答》)的通知,针对该《解答》的相关规定,用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厦中法[2017]96号,以下简称《解答》)的通知,针对该《解答》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确有必要经过民主程序,且存在紧迫性。
一、用人单位制定经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及紧迫性
为统一厦门行政区域内人民法院与劳动仲裁机构就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标准,确保“同案同判”,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结合厦门地区人民法院及劳动仲裁仲裁机构的裁判经验,审议通过《解答》,供人民法院与劳动仲裁机构援引。
《解答》第一条就“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如何认定其效力”作出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认。因此,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而用人单位无法证明的,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根据《解答》的规定,厦门行政区域内的司法裁判口径对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采取“一票否决制”。为此,该《解答》的颁布实施,将对用人单位的人事行政管理产生巨大考验,例如:
1、用人单位需要变更劳动者的考勤制度的;
2、用人单位需要调整企业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时间的;
3、用人单位需要协调劳动者加班制度的;
4、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5、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
……
假设用人单位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生上述情形,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因未经民主程序将成为“一纸空文”,没有任何执行力及约束力,那么用人单位将陷入“无章可依”的绝境,将无法再行对劳动者进行人事行政管理。
二、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范围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卫生
5、保险福利
6、职工培训
7、劳动纪律
8、劳动定额管理
根据上述范围,需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大致包括:
1、考勤管理制度
2、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3、招聘管理制度
4、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5、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6、薪资管理制度
7、员工奖惩制度
8、加班审批制度
9、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0、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三、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何履行民主程序
相应流程
→→人事部门制定规章制度草案→→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
实操指南


民主程序方式
具体操作方法
有效的举证
1
征集意见表的方式

企业在《员工手册》制定后,向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征集意见表》,通过回收表单的方式来听取员工的意见,在必要时再与员工协商;
《员工手册征集意见表》

2
召开全体职工会议的方式征求意见
在会议上分部门发言,记录下员工意见,并当场协商决定;

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

3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征求意见

在会议上分部门发言,记录下员工意见,并当场协商决定;

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

4
分部门讨论,收集意见后交人事部门汇总

《员工手册征集意见表》

《员工手册征集意见表》

5
召开工会代表及职工代表会议的方式征求意见

在会议上分部门发言,记录下各工会代表及职工代表意见,并当场协商决定;

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


四、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何公示
实操指南

公示方法

优点

缺点

有效的举证

1
OA或电子邮件

快捷、节省成本

增加举证成本

公证+公司OA或规章制度学习确认书

2
公告栏张贴

无需召集会议学习,节省印刷费用、空间,成本低、易操作

增加企业举证成本,需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认可证据

拍照或录像+《已公示已阅读确认表》签字

3
员工手册

员工签收,企业易举证,便于员工学习

拍照或录像+《已公示已阅读确认表》签字

《员工手册签收表》签字

4
学习培训

员工签到
易举证

培训时间、人力成本

《培训签到表》签字

5
劳动合同附件

快捷
节省成本

附件的制定耗费人力、物力,条款须表述清晰、明确

《劳动合同签收表》签字

6
规章制度传阅

快捷
节省成本

快捷、节省成本

《规章制度传阅表》签字

7
微信QQ送达告知

快捷
节省成本

增加企业举证成本

《规章制度已接收与已学习确认书》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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