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不孤,成串而来 ——慢读苏力《大国宪制》2

来源:丰国律师

文章摘要
(接上文) 历史中国的构成,必然不是一个因素、一个制度。如此庞大复杂的国度,必然由一连串实践、一连串制度、一连串偶然必然发生的重大事件演绎勾连而成。

(接上文)
历史中国的构成,必然不是一个因素、一个制度。如此庞大复杂的国度,必然由一连串实践、一连串制度、一连串偶然必然发生的重大事件演绎勾连而成。苏力在《大国宪制》中用天马行空的洞察力勾勒出一幅交织、有说服力的理论图景。(请注意,我说的不是真实图景,而只是苏力脑中的理论图景。我这不是在贬低,这是苏力的自述。)摘出图景中的几条印象深刻的线条,挂之。
嫡长继承:代际传承之维
无论我们如何划分朝代,我们眼里的历史中国似乎总有一种同质性、延续性和整体性。这种感觉不是错觉。这种想象共同体的形成,首当其冲就是中国有着悠久的相对稳定的权力代际传承制度。苏力在《大国宪制》的第一章里,推演了从宗法制、兄终弟及到嫡长继承、禅让到家天下以及与官僚制、分封制、周礼之间的制度演进关系。
农耕时代以血缘亲缘关系为基础建立并展开有效的政治治理(即“宗法制”),是在部落到部落联盟的演进过程中,成员人数不断扩大但治理方法没有有效创新的无奈或必然之举。
禅让制出现的原因可能是不是后世所解读的道德高尚,而是由于当时生产力低下,作为一个部族或部落联盟的首领除了政治地位较高外,普通人并没有多余的剩余劳动产品供奉给首领。因此那个时代的首领是责任大于权力的。责任大,工作累,没有什么物质收益。换言之,吃力不讨好。所谓“禅让”实际上是将责任重担交给了另一位有贤有才之人。这时并没有足够的动机将首领位置传给自己的后代。甚至出于私心,首领其实不想传位给自己年幼的孩子。
而继位的有贤有才之人,往往一直是跟在首领旁边做事的、年龄稍小却又有足够政治管理阅历的兄弟。这个兄弟不一定有血缘关系,但必须要有足够的贤能。此所谓“兄终弟及”。
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首领、国王的位置逐渐有了更多的物质收益,于是会导致更多的权力斗争。兄弟不止一个,内斗不止一串。并且,“兄终弟及”会导致权力更替频繁。于是“兄终弟及”就变成了“嫡长继承”。后者不但能降低权力更替频率,而且有了稳定的王位继承预期。(苏力说,这实际上是一种“法治”。)
但嫡长继承有个重大缺陷,就是并非嫡长都是有贤有才的。所以,与夏商时期依靠首领个人魅力和才华进行治理不同,西周才稳定下来的嫡长继承制必须配备相应的官僚制度。即必须用一批组织起来的政治精英来辅佐国王治理。比如姜子牙就是典型的官僚体制下的高级智囊。于是,官僚体制就逐步发展起来了。
另外,从“兄终弟及”到“嫡长继承”必然损害到很多政治精英的利益。为了安抚这些政治精英,加上自身统治能力的发展局限,国王只能给嫡长继承制配上“封建制度”。
而为了防止长期分封诸侯割据,在宗法亲缘关系逐渐淡漠的情况下,必须要辅以新的意识形态来维系整个周王室血缘群体的内不认同和团结。这就发明了“周礼”,即通过定期祭祀统治集团共同远祖的方式,来加强政治共同体的想想象与认同。因此,周礼并非意在培养圣人,而是要培养国家认同感。这与当今商业社会经常开展的“团建”活动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联想来开,每年清明节的祭祖扫墓,其目的也并非为了那些死去的先人,而是为了活在当下的今人。所以,清明节如无障碍,还是尽量回乡扫墓为好。)
人类之所以比其他动物强大,并不在于其体能强大,而在于其拥有能使用工具的大脑和能集约化行动的协同信息能力。而协同信息能力从本质上来说,其实是一种语言能力、虚拟抽象能力。人类历史上的国家、文化、语言、货币、公司等现象通通都是虚拟抽象出来的。要相信虚拟抽象的力量。周礼无疑是其中之一。
长城:想象共同体的捏合剂
一国之所以为一国,核心的宪制问题是如何“捏合”所有的人事物,形成一个抽象虚拟的政治共同体。当然,生产力决定上层建筑,这种抽象虚拟受制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宪制中的军事问题,也需要捏合剂。在历史中国,长城就是其中不可忽视的强力捏合剂。
首先需明确,是战争创造一国,而非宪法创造一国。战争先造一国,然后才有立宪。要维持行宪,还须战争来保驾护航。无论哪个时代,无论哪个地区,无论其政体如何,都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即便现今民主当道,那也只因美国强盛,附带地,“民主”这种意识形态也便成了普世价值、政治正确。
历史中国的历朝历代,“开国”最重要的问题总是,如何从“武功”转换到“文治”——所以才有了汉、明的兔死狗烹(反面例子),才有了杯酒释兵权(正面例子)。
开国之后,也同样遇到军事问题——“常备军”的处理问题。这个问题可能在中国最为突出,原因在于中国的北方永远存在游牧民族的威胁。游牧民族具有天然的机动性和骑术等优势。这个威胁使得中原的农耕文明必须要有其“常备军”。(而不像是欧洲与美国,可能在外患问题上并没有那么明显——欧洲多为小国、缺乏战略纵深、基本是一战定胜负、因此很多效果干脆宣布解除武装或宣布中立,而美国则是没有任何邻国敌手。因此欧美的军备可能只是临时军的问题,是临时性问题,不是宪制问题)。
“文治”的要求和“常备军”的要求结合在一起,就出现了和平年代的“文治”如何规训“武功”的问题。这个问题一不小心就是军阀割据(周亚夫、安史之乱、赵匡胤),要么就是军力羸弱、被北方游牧民族干翻(岳飞军力强、但宋朝整体军力弱)。这中间夹杂了复杂的财政问题、中央地方关系问题等。
上述问题在宋朝显得最为突出(最后只得进行包括王安石变法在内的各种变法)。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宋朝缺少“长城”这一重要屏障。
长城是农耕民族对游牧民族的一道强大的防守屏障,同时也是游牧民族掠夺后回退的超级障碍。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高效的军用通讯系统、快速运兵系统和战略合围系统。还有最为关键的一点:长城是农耕文化的军事垄断品和专用技术(游牧民族可以占领长城,但无法利用长城)。
秦建长城,后世历朝历代均修长城。直到,五代十国中的后唐的石敬唐认契丹皇帝为父,出卖了燕云十六州,换区契丹支持其称帝。从而失去了长城的屏障,使得宋朝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没有长城庇护的汉族中原王朝。整个华北无险可守,只能屯兵,但屯兵又怕军人造反(赵匡胤就是如此起家的),因此只能用中央财政来养兵,才有了国库空虚,后来才有了王安石变法。
即便再后来,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原,也仍然不断修长城。长城缓解了“文治”与“武功”之间的紧张关系,其对于历史中国的构成意义,应重新审视。长城的历史地位,不能只看到孟姜女哭长城。而应当将眼光放远,远到秦始皇都想象不到的后世两三千年。你就会发现,长城作为一种军事防御工程,其意义远不止于军事。
《孙子兵法·始计》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度量衡:仅是交易标准?
中学时学历史,说秦始皇的最大经济功绩是统一度量衡和统一货币。我一直是从商业交易角度来理解度量衡,市场运行角度来理解货币统一的。而且隐隐觉得度量衡的统一是小事,货币的统一才是大事。
这种理解不能说是错,但显然有所偏颇。这种理解严重低估了度量衡统一的意义和功能。比如苏力《大国宪制》第六章就提出“度量衡是农耕中国税收财政的根本,也曾深刻、全面且持久塑造了历史中国治理的其他一系列根本制度”。这一章在我看来,作者是在提醒我们,度量衡不仅仅关乎经济,更关乎政治的基本。
首先,中国古代的赋税,主要是实物税收(主要是粮食),而非货币税收。所以只有统一了度量衡,税收才能公平和有效。
公平税收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就是向民众公平分配土地。因此,“度”(长短)的意义就凸显出来了。西周甚至更早出现的井田制,就是用步数这种“度”计量出来的。
同时应当注意到,当时并没有技术手段更加精确地计量土地上收成的多寡,比如准确计量“量”(容积)或“衡”(重量)。因此,在“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井田制在财政税收意义上就显得更为重要。
但基于井田制本身的一些缺陷(如无法在新开垦的、地形复杂的荒山荒地上准确界定井田),战国时有些国家开始按“粮食产出”而非“土地面积”征税。这就对量器和衡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度量衡的发展与统一给郡县制、中央集权制下中央政府征税提供了技术可能性。
第二,郡县制及相应官僚制的出现,必然抛弃分封这种封建制下周天子对诸侯的一次性激励措施,转而采用俸禄制这种更加适应君臣官僚关系的激励机制。但从战国开始,一直到秦汉隋唐,官员的法定俸禄都大部分是以“石”计算的粮食,而非货币。自然的,量衡就对俸禄制的推行又提供了技术支持。
同样,官僚制度必不可少的监察与考课制度,也少不了量衡的功劳。
第三,货币统一也以度量衡的统一为前提。中国历史上主要的货币是金属货币。而且黄金产量较少、白银也是直到明朝中期后才开始用作流通,因此普通民众用的主要是贱金属货币(铜钱、铁钱)。在铜铁矿分布不均且交通不发达的前提下,为了防止劣币泛滥,铸币权就需要严格掌控。而这种掌控以度量衡的统一为前提。
第四,在宏观调控领域,预算编制、经济统计等数字化管理都需要度量衡的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度量衡还是货币的统一,其实都不是自由市场“看不见的手”作用的结果,而是专制政府统一推进的结果。
《大国宪制》第六章 度量衡的宪制塑造力
自由竞争了数百年的欧洲至今度量衡仍不统一。
治安和国防其实只是俱乐部公共品,统一的度量衡和货币才算得上彻底的公共品,即无论多少人使用也不会减少或弱化他人的可能使用。相反,使用者越多,适用范围越广,市场越大,每个使用者获益会更多,这个制度的潜力越大,越有利于更广阔甚至更多不同文化的区域整合,创造更大区域的和平。
书同文、语同音:也不仅至于交流
“书同文”和“语同音”是语言的一体两面,是两个不同的、却又相互关联的问题。典型的现象就是,华人圈的汉字基本相同,但发音却是天南地北。这两个问题共同捏合与构成了历史中国。语言构筑了“中国”这个想象共同体。(相较于英国、德国、法国和美国,语言的统一问题在历史中国更为复杂。)
统一文字有利于文化、经济的沟通交流与传承。但不仅于此,更为重要的是,在统一文字的“过程”中,培育出了一个能熟练使用“官话”(标准文字)并有效使用的专业官吏群体,及所谓的“士”。正因为有了士大夫阶层,这个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古国,才不是一个又一个村落,而有了“士”们所归属的国家。正是这些“士”们承担了国家的政治文化责任,而非守望家园的普通民众(所以普通百姓是可以只懂“方言”,不懂“官话”的)。因此,文字的统一并非仅仅是文化经济问题,不是个体的读书识字问题,甚至不是社区的文化教育普及问题,而是一个大国统一和统治机制的问题。
这里很有意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异地为官”。异地为官制度下,这些官员带着“官话”下乡,但又不懂当地方言,如何处理中央政令施行与地方民情通达之间的矛盾呢?这个矛盾在语言这个特殊层面上又是如何展开的?
超级基建:小农经济下的政府干预
历史中国的一个重要背景色是“小农经济”。在我原先的潜意识里,小农经济就是落后生产力的代表。一旦出现“小农经济”这四个字,就意味着作者在描述关于中国古代自给自足的生产组织方式。关键词是“落后”。这种理解固然没有错,但这是用现代的眼光来看待历史中国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一种“准上帝视角”。
其实我们还可以用更客观、抽象的角度来评价“小农经济”,即将小农经济视为一种农耕时代的基本经济组织形态。这种基本经济组织形态的基本单位是“家”(在古代中国准确来说可能是“户”)。而这个“家”或“户”实际上不仅仅是一种生活的血缘组织单位,而更是一种生产组织单位。小农经济中的“家”作为一种小型的生产组织单位,其功能类似于现代社会中的企业或单位。
前几日给学生上公司法,提到“企业的法律形态”这个术语。这个术语很拗口,但大致意思不复杂:企业有很多形态,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分为不同形态,如按规模大小可以分为企业集团、大型企业、中小企业,按所有制关系可以分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按照中外资本的合作模式可以分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而所谓“企业的法律形态”是指商法中对企业形态的分类,具体分为公司、合伙和个人独资三种。所以,企业形态也好,企业的法律形态也罢,都是多种多样的。而小农经济形态下的中国,最主要的企业形态就是“家”或“户”。费孝通说中国的“家”是个“事业”,就是这个意思。
中国古代也是按照“家”或“户”这种类企业的生产单位来分配和征收赋税徭役的。
这种小农家庭的出现,一般归功于鲁国的“初税亩”这个意在鼓励农耕的土地私有化改革。正是这个改革,创造了小农家庭这种当时最优效率的“企业”。换言之,土地私有与小农家庭是相伴相生的。正是在当时的生产力背景下,国家保证了农民都有田种,才摆脱了奴隶制经济,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也是解放了小农经济的生产力。(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功能和经济推动力也仅止于此,并不能再进一步形成现代化的大农场经济等其他的什么农业革命。历史也告诉我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不能解决农村生产力的后续发展问题。比如公共的水利灌溉设备就无法从分散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度中自动开建,这种共同物品提供的缺位,让很多地区的农业可能会陷入到新的困境。)
分散的土地私有制在市场自主力量的推动下,必然会产生土地兼并。土地兼并本身是一个中性词汇。如果土地兼并能够产生大农场,让农民们在现代化工业机器的帮助下,集合大农场的资金、人力优势,形成产业化的农业生产,那么这种土地兼并必然是有其正当性的(比如美国)。但是在古代中国,一方面由于地形地貌的原因,另一方面拘于落后的科学技术,即便是形成了土地兼并的事实,但生产力也不会比分散的土地私有小农家庭的生产力综合更高。因此,千百年来,历史中国的统治者们一直在不断地强调对土地兼并的抑制。土地私有制、土地兼并问题,在当代中国,也仍然是个难题。
分散的私有土地和分散的小农家庭必然对共同基建是缺少组织力的,这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统一政府组织介入。而且在宪制上,小农经济无论所谓经济制度还是社会组织制度或是文化制度,都不会自动趋向于(实际上是很不利于)一个统一的疆域大国的形成。换言之,在那么长时期小农经济笼罩下的中国,之所以能成为现今的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绝不是因为小农经济内生动力的捏合。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绝对无法形成如今之中国。必然地,需要政治的(甚至战争的)专制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的介入。
所以,自古以来,国家主导的超级基础建设都是历朝历代皇家政权的执政业绩核心之一。比如黄河治理,比如京杭大运河,比如长城,甚至,比如当代中国的高铁。放眼全球,可能只能中国古代中国王朝对这类国家工程建设特别关注。世界各国古文明的各种遗迹(如泰姬陵、古罗马竞技场、金字塔等)基本都与普通民众无关,只有中国的遗迹大多与国计民生有关。
除了国家投资基础建设这个传统外,国家进行重要资源的全国配置(计划经济)甚至亲自上阵经营(国营企业)也是自古以来就有。比如井田制、初税亩、均田制、两税法等土地分配税制,又比如漕运,均输平准,还有盐铁官营。这些制度在自由经济注意者看来,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找出其中的弊端。
但请注意,这些制度的实行,多数情况下并不仅仅需要考虑经济效率,更多的需要考虑政治需求或宪制需要。也就是说,这些经济制度在统治者看来,不仅仅是经济制度,更是政治和文化制度。
另外还请注意,亚当斯密说“无形之手”是有效的,这得有个前提:整个自由市场是“统一”的唯一市场。看看春秋诸国间的粮食战争,看看现在的中美贸易战,看看欧元因为主权不统一而导致的在欧盟的坎坷发展……你就会明白,没有统一的市场(往往是由战争会专制产生的统一市场),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就只是理论上的无形之手。
科举:政治精英的选拔
作为历史中国的大国构成,怎么都绕不过科举制度的讨论。战国时期著名的四大公子,门下食客三千。初看为美谈,实际上是缺乏人才识别机制的结果——识别不了,那只好都养着呗!结果也非常明显,这几位貌似搜罗了天下英才的贤主,最后却都没干成什么大事。
不当政治精英选拔制度的最大危害,不是人才的埋没,而是被地方势力吸纳,从而形成地方割据。从汉武帝开始的推举,到曹魏的察举(九品中正制),到隋唐的科举制。这中间经历了长期的试验与改革。“推举制”最大的问题,也是地方割据。比如袁术袁绍家的“四世三公”背景。“察举制”与推举有区别,但也只是中央官员推举而已,容易造成门阀政治。
隋唐才成熟的科举制度,可能在汉代就已经开始萌芽了。苏力推测,汉代开始的独尊儒术,可能并不是为了统一思想,而是为全国统一开展人才选拔考试奠定了统一教材和思想渊源。这是政治精英选拔、操作层面的,而非政法意识形态层面的改革。所以,首要问题是必须先确定一家教材,其次才是选择哪家。而且,东汉末年造纸术的发明及逐步推广使用也为全国统一的人才选拔奠定了科学技术前提。可惜,之后几百年的天下分裂、战争又推迟了科举的出现。直到隋唐。
我一直有个疑惑:科举制最大的政治难题是,用文字考试选拔出来的诗词良才(纯粹理性),是否一定具有优秀的政治治理才能(实践理性)?答案是否定的。因此,科举并不意味着人才选拔的结束。苏力给出的观察是,历史中国早有应对之举,即科举考试之后的政治历练与考察。在科举之后,对士大夫们还有下基层锻炼、层层选拔这种长期的政治考察配套制度。后者才是甄别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的工具。正是有了这种甄别制度,才有了李白、杜甫这类超卓的文化精英被剔除在政治精英集团之外,这些人才有了所谓的“怀才不遇”情结。
科举的另一难题是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教育不均衡,进而导致的中举人数南北差异问题。这是个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冲突问题,也即重大政治问题(类似于我国现代的高考问题、美国的平权运动等)。明初的“南北榜之争”最后用流血来解决,也是不得已。这个问题,至今没有最优解。
行文至此,我想我应该理解了,苏力这本书到底要说些什么。他在通过一个又一个具体的制度分析,试图解释历史中国是如何整合成为中国,同时又走了几千年没有土崩瓦解的。
这本书中的“中国”,并没有包括现当代之中国。但似乎,又包括了。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