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静县人民法院快速调处一起乘客殴打出租车司机而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01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6日23时许,陆某酒后乘坐张某所驾驶的出租车前往目的地,到达目的地后陆某因不满车费与张某发生争吵,陆某情绪激动向张某头部和脸部殴打十几拳,致使张某受伤。张某报警后,公安民警经核实调查事情经过,依法对陆某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陆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后张某住院治疗8天,住院期间陆某未到医院探望,也未支付任何医疗费用。张某认为,陆某的行为导致其经济、精神上遭受巨大损失,应依法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15199元。事后张某多次寻找陆某协商赔偿事宜均遭到拒绝,张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陆某诉至和静县人民法院。
02 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并组织双方到庭调解。法官对陆某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陆某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并对陆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陆某因故意伤害对张某造成的损失应该进行赔偿。在法官的释法下,被告陆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与原告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原告张某7989元。
03 法官说法
冲动一时爽,事后悔断肠!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适度饮酒,文明乘车,共同营造和谐有序、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近年来,辱骂、殴打甚至抢夺司机方向盘等干扰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殴打司机不仅威胁驾乘人员安全,还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会导致车辆有随时失控的风险,给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及财产造成危险,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04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暴躁乘客打司机 拘留罚款加赔偿
作者:热娜古丽·买买提来源:和静县人民法院

近日,和静县人民法院快速调处一起乘客殴打出租车司机而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