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职场性别歧视那些事儿

来源: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热播剧《向风而行》讲述了女主角程霄作为一名女性飞行员历经各种冲击与考验,一路披荆斩棘实现梦想的故事。剧中有许多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其中比较典型的当属程霄因系女性飞行员而遭受性别歧视。

热播剧《向风而行》讲述了女主角程霄作为一名女性飞行员历经各种冲击与考验,一路披荆斩棘实现梦想的故事。剧中有许多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其中比较典型的当属程霄因系女性飞行员而遭受性别歧视。客运飞行部部长江韬刻意针对和刁难程霄,将其调遣至地勤服务部而丧失飞行资格,为防止程霄再次被录用为飞行员,江韬以女性会因生育而需要特殊照顾为由建议航空公司在制定招飞计划时仅招录男性飞行员。
小编有话说
职场性别歧视一直是职场中的敏感话题,但它却实实在在地存在于我们身边。以求职为例,许多女性应聘者在面试的时候难免会被问到是否婚育,是否有生育打算,以及是否打算备孕二胎,有些公司在女员工入职时甚至要求女性员工两年内不得生育。
我国一直重视妇女平等就业权的保护,并为此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如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和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女性劳动者在遇到职场性别歧视时也不必恐慌和退缩,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的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就业保障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援助。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四)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五)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的集体合同中应当包含男女平等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也可以就相关内容制定专章、附件或者单独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五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在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健康以及休息的权利。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但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女职工依法要求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的除外。
用人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第四十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招聘、录取、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辞退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六十二条 违法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编寄语:
随着近年来劳动者维权意识尤其是女性权益意识的不断提高,加之顺畅的政策引导、司法救济渠道,使反性别就业歧视有法可依、有据可罚,各地“就业平等第一案”等维权案件屡见不鲜。用人单位除民事赔偿外往往还需承担赔礼道歉、精神损失等法律责任,媒体的报道使企业的社会声誉受损,失信惩戒亦会给企业后续的经营带来阻碍。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对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引起足够重视,应积极采取措施致力于促进工作中各环节女性就业平等权的落实,并进行自纠自查和外部合规审查,防控就业性别歧视法律风险。
在这里小编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女性,破除行业歧视女性陋习,鼓励更多女性走向社会,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保障女性平等的就业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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