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生产单位合规管理意见

来源:稼轩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前言 2023年下半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时隔五年再次召开,在本次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的4个“重大转变”: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

前言
2023年下半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时隔五年再次召开,在本次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的4个“重大转变”: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总书记说,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在今年的大会上,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这一关键期,“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这也是今年再次以最高规格召开大会的重要原因之一。
国家层面对固废处置的监管逐渐严苛
固体废物作为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一环,环境保护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密切相关,因固体废物的处置扩大,对于固体废物的监管也更加严苛,国家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也非常强大。
一、在立法和政策制定层面: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我国现行固废法是1995年制定的,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3年、2015年、2016年进行了三次修正,此次固废法修订是时隔15年的“大修”。新固废法共九章一百二十六条,相比旧固废法,新固废法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将固体废物处理各环节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强化了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监管,明确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处罚措施和责任。政府还会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指导企业和个人进行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以确保合规性和环境可持续性。
二、在执法和检查层面:国家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如环保部门、卫生部门等,负责监督和执行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执法工作。他们会定期进行检查和实地调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在惩罚和处罚层面:违法者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惩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等。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国家会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进行打击和惩罚。
四、在建立和维护废物处理设施层面:国家积极推进建设和维护废物处理设施,如垃圾填埋场、废物焚烧厂和废物分类回收中心等。这有助于规范和提高固体废物的处理效率,减少违法处理和非法倾倒行为的发生。
另外,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10个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并指出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固体废物犯罪行为的全链条严厉打击,通过适用环境侵权性惩罚赔偿制度,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成本以加强民事追责力度,同时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生态环境行政监管职责。
地方高度重视固废处置的环保工作
以榆林市为例,榆林市作为能源城市,高度重视对固废处置的环保合规。榆林市政府一直致力于加强固废处理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来促进固废处置的环保合规。建立了完善的固废处置监管体系,加强对固废处置企业的执法监管,确保固废生产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同时也积极推动固废处理技术的创新和应用。鼓励企业采用环保先进的固废处理技术,推广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减少固废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加强对固废处置设施的审批和监测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符合环保标准。并通过加强监管、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等举措,致力于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固废生产单位的合规管理要求及建议
在如今固体废物监管的力度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空前加大的情况下,企业应格外重视固体废物管理的全流程合规要求,防范法律风险。
一、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
(一)项目建设前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出于以下几个方面,建设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项目建设前期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1.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处理活动可能对周围的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包括土壤、水资源和空气质量等。通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评估固体废物处理活动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减轻负面影响,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功能。
2.公众健康保护:固体废物中可能存在有害物质,如果不采取适当的处理和处置措施,可能会给人类健康带来潜在风险。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评估固体废物处理活动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影响,并确保采取必要的防护和管理措施,以减少人类暴露于有害物质的风险。
3.可持续发展: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该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即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同时,不损害未来世代的需求。通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评估固体废物处理活动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和消耗情况,并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循环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4.法律合规: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固体废物生产单位有义务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履行这一义务是符合法律合规的基本要求,可以避免承担因不履行义务而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
5.公众参与和信息透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为公众提供了参与和知情权的机会。固体废物生产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需要向公众提供必要的信息,并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这有助于增加公众对固体废物处理活动的监督和参与,增强社会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治理意识。
(二)“三同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配套的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是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关键因素之一。第一,通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可以综合考虑环境因素,并提前进行规划和布局,确保充分配套,从而减少后期的环境修复成本和风险。第二,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可以实现协同效应。仅仅依靠后期改造和改建来加装污染防治设施往往效果不佳,甚至可能无法完全消除或控制环境污染。而通过同时设计和施工,能够将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相互协调,提高环境防治效果。第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是确保项目合规的重要环节之一。要求配套建设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是确保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符合环保要求的法定要求。第四,配套建设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意味着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及时排除潜在的环境风险。如果只是依赖事后的整改和改造,存在风险管理的滞后性。通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可以及时消除污染源、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和扩散,利于及早实施环境管理措施,降低环境风险。
(三)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固废的申报登记工作
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积累了大量的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帮助监管部门进行废物管理政策的制定和调整。通过申报登记工作,可以获取准确的废物数据,包括废物产生量、种类、去向等,从而为政府部门掌握废物管理的动态情况提供参考依据,有助于优化管理措施和资源配置。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登记申报,确保固废管理的合规性。通过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申报登记,可以准确记录废物产生的时间、地点、类型、数量等信息,便于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核和追溯。
二、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一)固废生产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1〕26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等相关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
我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正在进行重大改革,此前只是将大气和水污染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但2016年11月,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中提出到2020年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2019年,生态环境部在印发的《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中提出生态环境部将全力推进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并加快研究将固体废物、土壤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此次新固废法在法律层面明确将工业固废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实现了与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改革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的相衔接。要求工业固废产生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固废产生单位应结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19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根据自身情况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补充填报产生的工业固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对于已经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应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补充前述产生工业固废的信息。
(二)固废生产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固废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固废法提出国务院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并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跨省转移固废利用的,固废生产单位需报移出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该备案程序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固废的安全转移和利用。移出地主管部门会对固废转移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以确保固废的处理符合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要求。固废生产单位在进行固废转移前,应按规定向移出地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和资料,并经过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跨省转移。报备所需提交的资料通常包括固废转移计划、固废性质和数量、运输方式、接收处理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等。移出地主管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可能进行现场核查,确保固废转移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四、固废生产单位建立、健全从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
从固废管理组织结构层面,建立固废管理组织机构,确定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明确责任人,包括固废管理负责人和相关岗位人员。
从固废产生管理层面,制定固废产生的减量化、资源化和危害化处理的管理措施。包括减少固废产生的原则和方法,推行清洁生产技术,优化生产工艺等。
从固废收集与贮存层面,规定固废收集和贮存的方式、设施和标准。确保固废分类收集、正确贮存,并采取措施防止固废泄漏和污染环境。
从固废运输管理层面,建立固废运输管理制度,包括运输方案的制定、车辆的选择和维护、司机的培训等。确保固废运输安全、高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要求。
从固废利用与处置层面,建立固废利用与处置的管理制度,选择合适的固废处理技术和设备,确保固废能够得到合理和安全的利用或处置。同时,对固废处理单位的选择和协作进行管理。
从环境监测与管理层面,建立固废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固废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监测并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固废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和生态安全。
从培训与沟通层面,开展员工培训,普及固废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定期与相关部门、合作单位、利益相关方等进行沟通和交流,分享经验和信息。
五、固废生产单位建立固废台账
如实记录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管理台账应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在建立台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固体废物种类与数量。准确记录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包括可回收物、可利用资源、危险废物等。可以根据固废来源、种类、产生量等进行分类统计。
固体废物流向。记录固体废物的流向,包括固废的收集、贮存、转运、运输等环节。标明固废的目的地,包括固废处理设施、回收利用处置单位等。
固体废物贮存。记录固体废物的贮存情况,涉及贮存设施的位置、容量、特性和贮存时间等。确保固体废物的贮存符合安全要求,并监控固废贮存量,避免超限贮存。
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记录固体废物的利用和处置方式,包括固废的资源化利用、能源回收、危险废物处理、焚烧、填埋等。同时,记录固废的利用和处置效果、设施运行情况等。
可追溯与可查询。确保固废台账的信息记录准确、完整,并建立可追溯和可查询的系统。可以通过固废台账系统实现固废信息的电子化记录和查询,以便随时查阅和分析固体废物的管理情况。
六、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废的,应对受托方进行审查,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一)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核查受托方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许可证,如运输许可证、固废处理许可证等。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查询受托方的资质情况。评估受托方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包括处理相应类型的固废的经验和技术能力。可以参考受托方的业绩和参与的项目经验。确保受托方的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标准,包括对环境污染的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对于固废的运输,评估受托方的运输工具、设备和条件,确保能够安全、合规地进行运输。
(二)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建立明确的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明确受托方的责任和承诺,确保委托方有法律依据来要求受托方履行义务,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总结
固废处置的配套法律法规逐渐完善对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具有重要意义,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它也是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重要举措,将促进固体废物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对企业来说,固废处置的严格标准及规范流程将带来更严格的环保压力。及时适应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做好环境合规管理,防范环境法律责任风险,将是重要的责任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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