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来源: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问题:请问律师,我丈夫因意外死亡,而我已怀孕五个月,现我公公婆婆都在世,请问在分割遗产时,是否也应该有我孩子的份额? 至正解答:依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问题:请问律师,我丈夫因意外死亡,而我已怀孕五个月,现我公公婆婆都在世,请问在分割遗产时,是否也应该有我孩子的份额?
至正解答:依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可见,依照法律规定,胎儿是享有继承权的,当然胎儿出生后能否实际分割到预留的遗产,则要看出生时是否为活体,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则依法继承为其预留的遗产份额;如果一出生就是死体,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预留的那部分财产份额由你和你公公、婆婆按法定继承平均分割。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没多久又去世了,那么预留的财产份额则由孩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你本人继承。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