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我是VIP都不配免广告么?VIP专属广告?商家你的良心不会痛么?

来源:良智法律咨询平台

文章摘要
相信很多朋友生活中为了追剧都在视频网站上充过VIP会员,本来是想着能够免去令人烦心的广告,但是当打开视频时广告依然存在,与商家描述的实际情况并不相符,这样的行为商家到底有没有侵权,今天小智就请来了我所

相信很多朋友生活中为了追剧都在视频网站上充过VIP会员,本来是想着能够免去令人烦心的广告,但是当打开视频时广告依然存在,与商家描述的实际情况并不相符,这样的行为商家到底有没有侵权,今天小智就请来了我所的刘兵律师为大家做详细的解答。
律师意见

刘律师解释道:其实大家在购买VIP会员时应该注意仔细阅读购买协议,购买了VIP会员后,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属于合约关系,只要商家没有违反合约中的内容就不需要负其它责任,至于商家打着“免广告”的旗号去卖会员,这也只是一种宣传的手段,也只是一种口号并不是广告所以不属于虚假广告的范畴,只有当合约中明确规定了VIP会员是可以免除一切广告,但用户在购买了VIP之后还能看到广告,不论这种广告能不能被关掉,只要能看到,就说明视频网站承诺的“开通vip免广告”与事实不符,可处置的广告并不是“免广告”,如果出现可处置的广告,视频网站就涉嫌违反《合同法》中的规定,各视频网站作为合同的制定方负有提醒义务,即对于“付费后仍会有专属广告”等细则,应在格式条款中以明显的方式提醒消费者,如必须选择同意该条款才能付费、对相关内容进行字体加粗等。
此外,对于可处置的广告,需要手动关闭那样也不能叫做“免广告”,而是叫“可关闭广告”或者叫“可处置广告”,虽说法律现在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按照常识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来看,既然是“会员免广告”就不应该再出现任何形式的广告了。这样的“可处置广告”不仅严重影响了用户体验更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美其名曰“推荐服务”实际上不过是商家捞钱的把戏。
小智:生活方式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越来越多的人为会员买单,但是这样的“会员经济”同样需要监管护航,保障商家产品与服务的质量,让消费者的钱花得好、花得值。对于消费者而言,在网络会员盛行的时代,也需要问一问自己,究竟是不是一定需要开通那个会员。如果一时冲动花了冤枉钱,或者被琳琅满目的“会员特权”迷惑了理性选择的双眼,恐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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