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割肝救子发现非血亲,两孩子错换人生28年!

来源:京师豫见

文章摘要
新闻在线 52岁的许女士,曾随父亲在河南开封生活,后到江西九江。 1992年6月16日上午9时20分许,她在河南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现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院)产下一名7斤重男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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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的许女士,曾随父亲在河南开封生活,后到江西九江。
1992年6月16日上午9时20分许,她在河南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现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院)产下一名7斤重男婴。随后,男婴被抱进婴儿室,3天后她出院,护士将男婴阿斌送到她的手上。在许女士和丈夫的精心抚养下,阿斌成家立业,一家人其乐融融。
2020年2月17日,在景德镇岳父母家过年的阿斌身体出现不适,经医院确诊为肝癌。她和丈夫丢下工作,陪同阿斌四处求医。3月下旬,他们来到上海复旦大学中山医院,许女士告诉医生,她愿意把自己的肝脏捐给阿斌。但体检中发现,阿斌血型为AB型,她和丈夫是A型。
父母均为A型血,孩子不可能是AB型血。许女士瞒着阿斌在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上游新闻获得的鉴定报告显示,许女士和其丈夫姚先生不是阿斌生物学上的父母。

为找到亲生儿子,4月上旬,姚先生来到妻子当年生产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院方告知姚先生,与阿斌同期出生的还有3个男婴。几经周转,姚先生怀疑身在驻马店的郭郭(化名)可能是其亲生儿子。4月8日,在驻马店警方的帮助下,姚先生见到了郭郭和其养父老郭。
4月21日,亲子鉴定报告显示:郭郭才是许女士夫妇的亲生儿子,而阿斌的亲生父母是老郭夫妇。
据了解,被错换人生28年的阿斌和郭郭均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出生。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院长张祎捷对表示,得知此事后,该院高度重视,成立了调查小组调查此事,“养了28年才知道不是亲生的,我知道后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如果是医院的错,绝不护短。”
目前开封市卫健委和开封警方已介入调查。
“错换人生28年”,谁来负责?
法律分析
很明显,错抱的悲剧由医院造成,院方应该对此负责。
那么,医院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父母对子女监护、教育及子女被父母照顾、呵护是基于血缘关系与生俱来的一种权利,即亲权,该权利与身份关系密切联系,是一种人格利益,依法应当得到保护。
如因为第三人违法性的行为阻碍了亲权的合法实现,损害了对应权利,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本案中由于医院方面未尽到管护义务导致孩子错抱,使许女士及其丈夫与阿斌之间的亲权28年不得实现,当事各方遭受了严重精神损害。
据此,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五条;《侵权法责任法》司法解释第一条、第十二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许女士及其丈夫、阿斌完善证据后,可向医院方面主张“赔礼道歉”、“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寻亲而支出的费用损失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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