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近日,伽师县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2020年6月8日,麦某在伽师县宝源小区住房屋顶上以400元价格向马某贩卖1.2克大麻烟。2020年6月9日,马某在伽师县宝源小区旁的宾馆以500元价格向买某贩卖1.2克大麻烟。在案发现场,两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裁判结果
伽师县法院认为,麦某、马某以谋利为目的,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考虑到麦某、马某归案后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没收非法所得500元。判处被告人麦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没收非法所得400元。没收查获的毒品大麻烟。
贩卖毒品罪是毒品犯罪中发案数量最多、涉及范围最广的犯罪形式之一。毒品制造出来以后,绝大部分都会经过贩卖以实现获取巨额利润,而吸食毒品的人大多通过购买毒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因此,毒品的贩卖是毒品从制造到消费过程中的主要渠道和中心环节,而贩卖毒品罪也就成为各种毒品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为直接的一种犯罪,它使流通中的毒品最终到达吸毒者,同时毒品经过贩卖,又会极大地刺激各种毒品犯罪的反复循环,还极易诱发抢劫、盗窃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其他刑事犯罪,故现代世界各国都将贩卖毒品的行为列为重点打击的对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阿布拉江·土尔迪来源:伽师县法院

基本案情 近日,伽师县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2020年6月8日,麦某在伽师县宝源小区住房屋顶上以400元价格向马某贩卖1.2克大麻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