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患关系的多元化

来源:海坛特哥

文章摘要
20世纪80年代初,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医学模式从单纯生物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的转变,这一新概念提出预示着医学模式的内涵扩大,给医患关系也赋予了更多内容,多年来社会对这种关系也有许多新的解读,实践着

20世纪80年代初,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医学模式从单纯生物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的转变,这一新概念提出预示着医学模式的内涵扩大,给医患关系也赋予了更多内容,多年来社会对这种关系也有许多新的解读,实践着不同的版本,使医患关系具有了多元化的属性,因此,有必要对这种关系的定位进行探讨。现实社会中医患关系概况起来有以下特性。
自然属性:临床和医技医生对自己的服务对象,一旦确诊是有疾病的自然人,那么就自然构成了医生和患者的关系。
社会属性:这种关系同时具有人道主义和人权上的平等关系;以法制保障医生对患者实施治疗的信赖关系;和以医疗技术保证的委托信任关系的社会属性。
本质属性:医患双方共同的敌人是疾病,治病者和患病者双方都是对抗病的主体,是战胜病魔的同路人,是战友。
传统属性:中国几千年来医生和病人一直保持着唇齿相依、休戚与共的尊重和受尊重关系,白衣天使、悬壶济世,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不做良相,就为良医;对医生尊称“先生”,因患而求医,有患才有医;医因患愈而荣,患因医高而敬。
法律属性:对急诊病人可以强制缔约,服务合同标的是诊疗过程而不是结果,服务态度既微笑又不能微笑,特殊情况先行救治,对传染病、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的特殊服务。
学术属性:许多疾病的诊治指南中都明确提出:医患是相互合作、参与和指导型的合作伙伴关系。
信息属性:医生对患者担负着健康教育的责任,是治疗决策者、健康教育者、社区健康指导者和管理者。
人文属性:WHO21世纪最佳医生首先是交流专家,应具备的核心能力是与病人和同行的沟通与交流能力。望闻问切离不开沟通;看病人、看家属;看躯体、看心理;整个诊疗过程都离不开沟通。
消费的属性争论很多,公司经营以盈利为目的;消费以付出货币得到享受为目的;消费是一个主动行为,而就医是病后的被动行为。客户是上帝,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习惯了等价交换,甚至期望得到更高的回报,如果把就医看作为一种消费的话,那往往是付出后而不能获得等值的回报,从消费等价交换角度看就自然地否定了医患是消费关系的观点。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从契约理论的角度来看,医患关系并不符合民法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契约自由以及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从侵权理论出发,适用主观过错的归则而不符合医学具有合理风险的判断标准,因此,单纯适用民法并不能有效地调整医患关系;所以,医患双方不是纯粹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兼有公法与私法性质的特殊的法律关系。
人道主义救死扶伤的属性是全球公认的真理,求助与救助、求救与施救,患者求助消除病痛,医生全力救死扶伤解除病痛;疾病面前是征服疾病、战胜病魔的同路人,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
院外救治是什么关系?每天都会有很多医生在火车、飞机等途中,在战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等紧急状态过程中,医生是负有特殊救治使命的人,因为中国医生大都是单位集体红十字会会员,有救治的义务和责任;对于所发生的医疗行为,这种关系是受无因管理、紧急避险和履行社会义务的法律保护的。不能以简单的医患关系来评估,更不能以此来追究医生的法律责任。
中国上世纪90年代后,良好医患关系逐步发生变化、扭曲,一些患者不理解、不信任医生,把白衣天使看成“白衣狼”,“做手术、告大夫”、“只要起诉,就有赔付…”等等不愉快、甚至伤害感情的事情不断出现;医生述说这种关系是“胆怯的关系”、“小心提防”关系、“农夫和蛇”关系、“原告与被告”如履薄冰的关系。发生医疗纠纷时,媒体缺乏全面、客观的报道给医生造成了新的压力。这种尴尬的医患关系是中国社会中最不和谐的音符,与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有学者认为医患双方是一种不平等的管理与被管理、指挥和服从的行政关系;还有学者认为医方和患方之间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符合民法的特征,应该由民法来调整,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还有学者指出,医患双方通过缔结医疗合同形成无名合同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这些观点无疑给本来就复杂的医患关系,又赋予了新的探讨内容。
现代医疗模式要求医生应具备更多的心理、社会综合知识,才能应对已经发展了的新的医患关系,做一个好医生。这种人类赖以生存和长寿的医患关系,应是积极的、和谐的和相互理解的,要避免医患关系发展为人机化、经济化、商品化和等价交换的关系,建立一种新型的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与和睦相处型的关系。一切人为制造医患关系紧张的事情都是与人类社会进步所不相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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