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社会太浮躁,或许是那个车、马、邮件都慢的生活离我们太远,以至于,婚姻的保质期越来越短。当爱已散尽,撒满地的不是狗粮,而是狗血。 姑娘们前来咨询离婚事宜,若是被出轨了,百分之九十都说出这句话:他出轨了,我要让他净身出户❕若是家庭收入尚可的,后面还会跟一句:我要他赔偿精神损失费100万❕这些可爱的女性朋友们,不管是职场精英还是全职太太在这一场场狗血淋漓的被出轨戏中智商都不在线。出轨了就要净身出户吗?No!精神损失费能要100万吗?要100万是要治疗精神病吗? 接下来,花一分钟的时间,掌握一个硬核法律知识,武装好自己,当一个感情在线,智商也在线的美少女!
01“出轨”与“净身出户”没多大关系
“净身出户”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从这一规定来看,“净身出户”保护的是无过错方的财产权,而非配偶权。该规定与对方是否“出轨”没有任何关系。它是以保护“财产”为目的,而非保护“感情”。
所以说,出轨不会导致净身出户,恶意隐瞒、转移财产才会导致净身出户。
02“出轨”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法院最多也就判几万块钱。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夫妻之间应互相履行忠实义务,但并不是所有“不忠”的行为都受《婚姻法》的调整。比如与异性保持暧昧关系、拍亲昵的照片、频繁的约会甚至是发生性关系,实际上都只是大众心目中的“不忠”行为,而非法律上的“不忠”。
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人类的情感在法律的层面,往往都能得到“饶恕”。
那怎样才能向对方要精神损失费呢?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四种情形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它们分别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可见,“出轨”必须要达到“重婚”或者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条件,才有可能被法院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我们知道,“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一旦达到这个界限,面临的往往就不是离婚这么简单了,而将是牢狱之灾。
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以,姑娘们口中的那些牵手、拍照、甚至是一夜情的“出轨”行为,都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这些条件。重要的是,即便姑娘你神通广大,福尔摩斯上身,收集到了一大堆证据足以证明对方已经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了,根据我们进行司法案例大数据检索得出的结果显示,在这种情况之下,法院判决支持的损害赔偿费一般也就几万块,离影视剧中100万的精神损失费还远着呢。
03看清真相,才能自我保护
懂得这些,并非为了让你灰心,也并非为了让你对法律失望。而是希望你能如罗曼罗兰所说的那样,在看清楚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它。希望你在看清楚了婚姻在法律上的真相后,依然勇敢地去经营它,爱惜它,并且最终能运用法律保护它。
谁说出轨就要净身出户!
作者:苏妍娴来源:大成杨文龙团队

或许是社会太浮躁,或许是那个车、马、邮件都慢的生活离我们太远,以至于,婚姻的保质期越来越短。当爱已散尽,撒满地的不是狗粮,而是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