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类案检索平台从“有”到“好” 最大限度实现“类案同判”

来源: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第六调研组在吴忠开展“加强类案裁判研究 促进人民法院类案检索平台建设”专题调研。

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第六调研组在吴忠开展“加强类案裁判研究 促进人民法院类案检索平台建设”专题调研。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第六调研组组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海萍,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高勇,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合华参加调研。
调研组分别到青铜峡市、利通区两地,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等方式,详细了解吴忠法院有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听取一线办案人员的意见建议。
在利通区法院审判质效管理中心,调研组观看了类案检索平台操作演示,并就平台操作方式、检索结果应用、系统优缺点等与一线法官“面对面”交流。调研组组长王海萍对法官能够熟练应用类案检索平台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类案同判”是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朴素追求,开展类案检索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行司法制约监督、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探索类案裁判尺度统一的方法和路径,进一步优化类案检索平台,帮助法官更加精准、高效办案,最大限度实现“类案同判”。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耀,吴忠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法委书记丁建成,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子楠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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