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中院依法对西藏拉萨监狱54名服刑人员准予减刑

来源:西藏法院

文章摘要
近日,拉萨中院在拉萨监狱召开减刑宣判大会,对54名服刑人员(2名“三类罪犯”)宣判减刑。 拉萨中院在受理拉萨监狱报请的54件减刑案件后,进行严格审查,并在预减刑的54名服刑人员监区进行公示。

近日,拉萨中院在拉萨监狱召开减刑宣判大会,对54名服刑人员(2名“三类罪犯”)宣判减刑。
拉萨中院在受理拉萨监狱报请的54件减刑案件后,进行严格审查,并在预减刑的54名服刑人员监区进行公示。在此期间,案件承办人认真查阅案件卷宗,严格依法审查犯罪类型、减刑起始时间、减刑间隔时间和幅度,了解服刑人员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并结合罪犯改造表现、计分考核情况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整体考量、全面评价。同时,充分考虑罪犯执行罚金刑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履行情况等因素,依此对该54名服刑人员作出了2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减刑刑事裁定。
对罪犯的减刑,拉萨中院始终坚持“减刑一个,教育一片”的原则,特别是严格“三类罪犯”减刑审理程序和公开宣判方式,将整个减刑过程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进一步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在不损害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前提下,利用适当减刑巩固改造成果,促进犯罪分子改过自新,推动其他犯人改造。(拉萨中院审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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