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技术活,刑辩律师保障的是人的生命、自由与尊严,被称为“刀尖上戴着镣铐的舞者”。那么,当我们在做刑辩时,我们到底在做什么?
6月7日至9日,有幸参加了尚权律师事务所“梦想启航”刑辩新人集训,“久经沙场”的前辈们,以梁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为例,将办理刑事案件可能遇到的问题,从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庭前准备、庭前会议、庭审质证、庭审发问等方面展开,先由学员小组模拟演练,后由主讲人进行复盘总结。
一、会见
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辩律师的基本工作,也是掌握案情、构思辩护思路的重要前提。
会见前,需要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对相关的刑法法律规范、案例及学理解释进行检索。会见时,需要注意诸多事项,例如第一次会见,需要取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信任及授权;告知其诉讼权利和义务;了解案情;询问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核实收到的法律文书;介绍案件可能的走向等。会见后,及时总结,结合法律适用和案件事实,确定辩护重点。
二、阅卷及制作阅卷笔录
阅卷是刑辩律师的基本功,需要及时、全面、反复阅卷,通过阅卷及制作阅卷笔录,发现问题、准确找到辩护切入点。
制作阅卷笔录主要从法律文书入手,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是对案件主要事实的高度概括,很大程度上就是案件的争议焦点,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至关重要。阅卷笔录的要素主要包括:当事人身份、刑事责任能力、共犯人数、共犯位序、到案情况、强制措施情况、指控事实、证据清单、涉嫌罪名等。也可以从事实出发或以时间、人物为纲制作阅卷笔录。
三、调查取证
要做好案子,刑辩律师必须将案件事实“吃透”,除了要及时、全面、反复阅卷,必要时还需要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时,首先应严格遵守程序规定,例如需要二人以上进行;地点最好在本律所或其他律所办公室;出示执业证和调查专用证;陈述清楚承办的案件或事项等;征得同意同步录音录像等。其次应制作调查笔录,如身份、案件、事项、告知如实作证的要求;完整、准确记录,不加主观意愿;审阅无误签字;调查人、记录人、见证人签字;附被调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最后应作出策略选择,如首选证人出庭;申请法院调查证言或者控辩审三方核审;直接向证人调查取证,弥补控方取证的偏差和不足;备好原件等。
四、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的主要功能是对在案证据的筛选、简化,对程序性问题的处理,例如是否需要回避、是否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等。
根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之规定,召开庭前会议,被告人可以参加,被告人申请到场或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被告人应当到场。开庭审理前,可以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如休庭后,仍可以再次开庭前会议。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未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开展庭审调查。
五、辩护策略和辩护思路的制定
成功的辩护是辩护过程与辩护结果的统一,庭前各方面的充分准备,有利于制定精准的辩护思路和辩护策略,辩护律师才能在法庭上“一展拳脚”。
以梁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为例,辩护策略的制定,需要考虑是无罪辩护、轻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是程序辩护还是实体辩护?是定性辩护还是量刑辩护?还是骑墙式辩护?辩护思路的内容应该包括被告人是否“明知”、有没有牟利?是代买还是贩卖?毒品数量如何确定?犯意引诱和程序违法等。
六、庭审发问
庭审中对被告人、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等发问,如果能运用的恰到好处,取得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会给辩护奠定良好的基础。
庭审发问可以按照空间顺序或时间顺序,要有明确目的。庭审发问要拆分事实、拆分问题;要简洁明确、一问一答;关键问题要出其不意;要“明知故问”;利用发问进行澄清。
七、庭审质证
刑事证据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必须同时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客观性要求证据必须客观、真实、全面;关联性要求证据证明的内容要与案件有必然联系;合法性要求取证的主体、程序、手段、收集及形式都必须合法。
以梁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毒品检验报告的质证为例,需要审查其鉴定人和鉴定主体资格;鉴定结论的内容是否存在问题、形式是否合法;毒品的提取、扣押、称量、取样、送检的链条是否完备;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否准确等。
至此,三天两夜刑辩技能集训获益匪浅。前辈们坚持在刑辩第一线的同时,仍积极为青年律师的成长奠基铺路,刚入门的青年律师岂能不努力奋进?
特以此文总结,特别感谢尚权律师事务所毛立新主任、尚权深圳分所蔡华主任、尚权厦门分所邱祖芳主任、高文龙律师、张宇鹏律师、张旭华律师以及南开大学朱桐辉副教授宝贵经验的分享,也感谢同期小伙伴们的陪伴。
当我们做刑辩时,我们在做什么?
作者:郝瑞芳来源:尚权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技术活,刑辩律师保障的是人的生命、自由与尊严,被称为“刀尖上戴着镣铐的舞者”。那么,当我们在做刑辩时,我们到底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