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说我违法,我该如何维权?

来源:京师豫见

文章摘要
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司机,我买了一辆二手货车,15年买的,车辆是12年注册的,由于后牌照黑字体晚上看不清楚,交警给我记12分处罚,可是电子抓拍系统能看清我的违法车牌号,且我是在车

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司机,我买了一辆二手货车,15年买的,车辆是12年注册的,由于后牌照黑字体晚上看不清楚,交警给我记12分处罚,可是电子抓拍系统能看清我的违法车牌号,且我是在车辆检测合格期内使用的,没有人违的故意污损牌照,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以他们执法部门来处罚我呢?我该如何维权呢?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您好,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故交警部门的处罚有法可依,现您提出没有故意污损拍照,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反映您的问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第二,维权方式。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对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故您可以在收到该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到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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