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空置房现象愈发常见,与之密切相关的物业费缴纳问题,长期以来备受关注。
近日,在细河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细河区法院速裁团队连续收到2起原告为某物业服务公司、被告为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经过细河法院速裁团队法官的仔细审查与核实,了解到涉案被告业主因其购买房屋后虽领取了房屋钥匙但未进行装修入住,房屋一直空置,故而拒绝缴纳物业费。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生效的判决书为例,向2名业主进行了详细的释法明理。调解员耐心解释:“您看,之前类似的情况,法院已有明确判决。物业服务是为整个小区提供的,不论您的房子是否住人,公共区域的维护和服务都一直在进行。这就如同小区的路灯、绿化,不会因为您的房子空着就不亮、不维护了。所以,缴纳物业费是合理且必要的。”经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最终2名业主理解并缴纳了物业费,这2起纠纷得到了切实的化解。
细河区法院运用“示范判例+类案调解”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充分发挥示范案件的司法引领作用,以示范判决确定规则,指导调解工作,从而推动同类纠纷得以批量、快速化解,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官提醒:各位业主,在购买房屋时,除了购房合同,也要认真阅读相关的物业服务协议,留意物业费收取的相关条款,及时缴纳物业费。倘若因房屋空置对物业费存在异议,要积极与物业协商。否则,若物业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业主将面临违约责任与败诉风险,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反而得不偿失。
房屋闲置拒缴物业费,类案指引高效化纠纷
作者:细河区法院来源:细河区法院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空置房现象愈发常见,与之密切相关的物业费缴纳问题,长期以来备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