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奔驰女车主坐在引擎盖上控诉维权的新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各类媒体不仅争相报道,也成为广大网友讨论的共同话题,随之涉事女车主和西安利之星总经理现场协商的音频也从网上流出,从音频内容来看从4s店承认退款外双方的矛盾主要集中在金融服务费的收取上。
根据目前当事女车主的录音中所体现的情况,她在4s店购车时交纳了金融服务费,金融服务费通过微信转入个人账户,4s店也没有给车主开具正规发票。事情发生后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声明不向客户收取金融服务费。而4s店在向车主售车时,涉嫌采取虚假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误导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这种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消费欺诈,车主可以按照消法规定,要求4s店按收取金额的三倍进行赔偿。
另外,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时,要求车主将款项以微信付款方式转入私人账户,资金流向不明,是否将该笔款项转入4s店公账不明,是否就此项收入进行纳税申报不明,4s店的行为可能涉嫌逃避缴纳税款,侵犯我国税收征管管理秩序,可能构成逃税罪。
针对此次事件“不合法”操作我所于洪跃律师站在法律的的角度进行了专业解读
1、4S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涉嫌消费欺诈
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已经声明,不向客户收取金融服务费。而4S店则涉嫌在当事车主购车时,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误导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其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
2、4S店可能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可能构成逃税罪。
4S店收取消费者与购车有关的费用,均应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当事车主表示4S店向其收取金融服务费时,要求将款项转入私人账户,且没有向其开具发票,4S店的行为涉嫌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按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可能构成逃税罪。
3、4S店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经销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售车或者收取额外费用,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其进行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4、4S店不得强制消费者选择支付购车款的方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利自主选择商品或接受服务,4S店强制要求消费者办理分期付款,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温馨提示
在这里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对于4s店收取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消费者可以拒绝交纳。我国多部法律明确规定,4s店不得加价售车、不得额外收取费用、不得强制购买保险,限制消费者付款方式。如果发生与此次事件相类似的情况时,消费者完全可以凭借签订的购车合同及交纳的首付款、办理贷款的资料起诉4s店,要求4s店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车辆,对于4s店收取的不合理、不合法费用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奔驰女车主维权之法律解读
作者:于洪跃来源: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

近日一则关于奔驰女车主坐在引擎盖上控诉维权的新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各类媒体不仅争相报道,也成为广大网友讨论的共同话题,随之涉事女车主和西安利之星总经理现场协商的音频也从网上流出,从音频内容来看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