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热点法律问题浅析

来源:凌科安时法律评论

文章摘要
前言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打断了我们正常的生产与生活,使得举国上下投入巨大人力、财力、物力以应对该疫情并重新恢复国内生机;然,好不容易得以控制的疫情于2022年初春再次席卷全国,国内各地区

前言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打断了我们正常的生产与生活,使得举国上下投入巨大人力、财力、物力以应对该疫情并重新恢复国内生机;然,好不容易得以控制的疫情于2022年初春再次席卷全国,国内各地区也因此采取了严格的封控措施以抑制疫情扩大。当然,绝大多数的我们均严格依照国家政策、规定予以遵守,但也有个别依旧我行我素、公然违反疫情封控措施规定情形频频出现。
以下,我们就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用以法律分析,以期对读者有所帮助。
01
疫情防控期间违反防疫要求不戴口罩是否违法?
疫情当下,我们总会心存侥幸,认为偶尔不戴口罩并不会被传染;但是,疫情期间,不戴口罩绝非我们个人的事情,而是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国家疫情能否较好控制的关键。在国家明文规定要求出门在外佩戴口罩要求下,如我们不予遵守,且在相关工作人员劝导下仍不予佩戴,可能会承担相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首先,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即如个人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的,需承担民事责任;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坚持不予佩戴口罩属于拒不执行政府机构紧急状况下发布决定、命令的行为,个人还将承担罚款、拘留的行政责任;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如果个人因为不戴口罩引起疫情扩散或者有传播风险的,将承担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
02
疫情防控期间出入公共场所不配合出示相关健康码是否违法?
疫情防控期间,进出公共场合佩戴口罩以及出示“绿色”健康码已成为疫情防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阻断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对于不予佩戴口罩的法律责任前文已予以分析,在此不再赘述。而对于另一举措之要求出示健康码而拒不配合出具的法律责任也分为两个层面:即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为国家规定要求进出公众场合需要出示健康码属于国家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命令和决定等,如个人拒不配合,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需要承担罚款和拘留的行政责任;如果因此拒不配合行为导致疫情具有传播风险或直接传播的,还将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规定的拘役或有期徒刑刑事责任。
03
疫情防控期间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是否违法?
新冠疫情的主要医疗发现手段之一为核酸检测,在疫情最初开始及反复持续期间,核酸的检测都是直接发现个人有无感染疫情的直接方式。在今年初春复发的疫情期间,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均开展了全民统一核酸检测的工作,不仅是为了防范个人是否有无感染,也是尽快梳理全国疫情感染情况的重要手段,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赋予的个人法定义务。然而,疫情当前仍有个人无故不参与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或检测期间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等行为、伤害他人等情况,这也是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该行为直接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将承担妨害疫情治疗的相应刑事责任。
04
疫情防控期间擅自违反防疫要求、离开封控或管控区域是否违法?
对疫情感染严重区域,我国采取了严格的封城、封区等措施,以防疫情进一步扩散,比如2020年的“武汉封城”、今年南昌对各小区的封控等,都是这一体现。区域封控期间,个人均应居家、不应随意外出或流动;然,总是有个别人通过各种手段,私下躲避防控人员的监控等,溜出封控、管控区域,并进而造成疫情进一步传播、加剧疫情防控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有实施这类行为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单独或合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05
疫情期间谎报或瞒报行程、隐瞒感染症状是否违法?
在疫情防控期间,除了主要会通报全国每日疫情确诊、感染情况这一新闻外,还会对一些隐瞒行程、症状感染的新闻事例进行公布,以示警戒;可见这些行为并不少见,但实质上,这类行为是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疫情期间隐瞒行程或感染症状情况等均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及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行为。一方面,对于故意隐瞒行程或感染情况也是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等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罚款、拘留的行政责任;另一方面,情节严重的,还将违反我国刑法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罪,需要承担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事责任。
结语
疫情当前,我们个人不仅需要与国家同心克服,更要知法、懂法、守法,在尊法的前提下与国家共同筑牢维护健康安全的防线。
凌科安时向所有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护工作者和为抗疫努力奋斗奉献的每一个人表示敬意和感谢,我们相信涓流齐聚,足以汇成江河,绵力齐聚,定能众志成城。江西凌科安时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疫情防控局势,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共同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