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新法每周听》节目是视听版的《每周法规与热点信息速递》(2020年第21期),其内容由天达共和律师团队编辑,涵盖最新的法规动态和热点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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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获通过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下午3时举行闭幕会,表决各项决议草案、法律草案和决定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日,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五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规范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
财政部5月28日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从评价指标与分值、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及应用、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引》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由本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以一个会计年度为一个完整评价期。绩效评价采取百分制,具体绩效评价指标包括政策效益指标、经营能力指标、风险控制指标和体系建设指标。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对绩效评价评定等次为“中”及以上的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予以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补贴、奖励等资金支持等。
3、上交所修订实施2020版章程
5月28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2020年修订)>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8年修订的上交所章程(上证发〔2018〕53号)同时废止。2020年修订版《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从证券交易所的职能、会员、会员大会、理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上交所根据该章程、协议及业务规则,对会员、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和其他市场参与主体进行自律管理。
4、工信部发文 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
5月28日,工信部公布《关于深化信息通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通告》,从减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深化“不见面审批”、加强和规范涉企检查等6方面提出19条具体要求。其中,《通告》提出,推进“互联网+监管”,通过网络监测、信息化监管、数据共享等能够实现检查效果的,可以不实行现场检查;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跟踪评估等。
热点信息
1、新中国首部民法典诞生 中国步入“法典化”时代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每个人的每项权利在每时每刻都受到民法典的保护,出台民法典,标志着我国依法保护民事权利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民法典》实施后,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中青报报道中国)
2、朗普宣布推迟召开G7峰会
据美国媒体5月30日报道,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将原计划于下月举行的G7峰会推迟至9月举行,他还希望邀请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和韩国参加峰会。央视新闻报道)
3、欧盟敦促美国重新考虑退出世卫组织决定
当地时间30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与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共同发表声明,敦促美国重新考虑终止与世卫组织关系的决定。声明强调,通过多边行动来实现全球合作与团结,是战胜当前危机唯一有效且可行的途径。所有弱化国际合作成果的行为必须要避免。(央视财经报道)
4、商务部对欧盟美国进口四氯乙烯征反倾销税:为期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20年5月30日发布2020年第18号公告,决定依期终复审调查结果,自5月3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中国证券网报道)
民法典获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每周听》No.21(2020)
作者:天达共和法律观察来源:天达共和法律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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