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行政处罚,但实践中人民群众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存在一定的认识盲区。对于拥有多种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员来说,其因驾驶某一类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仅禁止其驾驶该准驾车型?还是取消其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案情简介
唐某持有A2E型驾驶证,可以同时驾驶A2驾驶证与E驾驶证准驾车辆。2021年9月,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死亡。
经璧山区交巡警支队认定,唐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交巡警支队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唐某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2年10月,唐某被璧山区法院判处交通肇事罪。
唐某收悉《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认为,其只是驾驶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与E证准驾摩托车无关,故只能吊销其A2驾驶证,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院审理
本案争议焦点:吊销驾驶证是否只是吊销某一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
法院经审理认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法律并没有设定所谓“吊销准驾车型”这一处罚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适用问题的意见》(国法秘政函[2012]244号)等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剥夺持证人驾驶任何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资格的处罚,不是只剥夺某一准驾车型资格的处罚。
参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以及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是许可持证人驾驶机动车的凭证,而准驾车型仅是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的一项内容,在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应当考量的情形。
同时,虽然持证人驾驶的是其驾驶证的某一准驾车型机动车,但其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且构成了犯罪,同样也表明了持证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律意识、机动车驾驶技能均不能满足安全驾驶的条件,也就不宜再继续驾驶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
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吊销唐某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规定,属于剥夺持证人驾驶任何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资格的处罚,遂驳回唐某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日常生活中,拥有多种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员并不鲜见,一旦该类驾驶员因驾驶某一类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通常会误认为其仅应被禁止驾驶该类机动车。本案的裁判,有助于人民群众正确理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
开小汽车被吊销驾驶证后,还能骑摩托吗?
作者:娄瀚文 田庆花来源:璧山区人民法院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行政处罚,但实践中人民群众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存在一定的认识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