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送餐撞伤他人,怎么赔?

来源:和静法苑

文章摘要
在快节奏的今天,“点外卖”已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外卖而不被顾客投诉,骑手们分秒必争,常常以危险的方式与时间“赛跑”。

在快节奏的今天,“点外卖”已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外卖而不被顾客投诉,骑手们分秒必争,常常以危险的方式与时间“赛跑”。那么,骑手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该如何赔偿?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8日,某外卖公司骑手肉某驾驶电动车在送外卖途中与驾驶电动车的吕某发生碰撞,造成吕某一人受伤及两车受损。2023年10月10日,和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吕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骑手肉某负该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吕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而后将骑手肉某和其所在的外卖公司起诉至和静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83480.41元。
法院审理
案件审理时,骑手肉某认为,自己在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所在的外卖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外卖公司称,已为骑手购买雇主责任险,应由某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属于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交警部门认定吕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骑手肉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均认可该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请求指派工作任务的合同相对方(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骑手系某外卖公司的配送员,依照公司的指派,在实施送餐任务时造成吕某受伤,故按照上述规定,应当由某外卖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因公司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故应由某保险公司在雇主责任险保险限额内,按事故责任书责任比例予以赔付。
经法院审查,最终认定吕某各项损失49962.63元,依法判令某保险公司在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限额内按30%的比例承担14989元。目前该案已生效,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
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虽然外卖骑手是侵权人,但是外卖骑手在送外卖过程中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该案中,应当由某外卖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因公司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法院判令某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骑手在配送时出现事故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即外卖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还可以向事故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骑手追偿。所以在此提醒广大骑手:送餐再忙,安全莫忘,为了家人和自己,希望您放慢脚步,切勿违规行驶,时刻注意自身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