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运货设圈套,路上“碰瓷”相威胁

来源:开平法院

文章摘要
近日,开平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碰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程某某、马某某以敲诈勒索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日,开平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碰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程某某、马某某以敲诈勒索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年6月,被告人程某某、马某某等五人预谋敲诈勒索后,被告人程某某以雇佣货车拉货为名,将被害人驾驶的货车骗至约定地点,找人故意用自行车撞向被害人驾驶的厢式货车,伪造交通事故,被告人马某某等人分别以货物老板、被撞人的邻居及亲属的身份出面,以被撞人因被撞而病情严重为由,向被害人索要2万余元。
审理中,被告人程某某、马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开平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某、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式,强行索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官说法】
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不法分子“设套”是惯用的手段。法官在此提醒大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报警,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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