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那些事(下)

来源: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众筹的发展概况 众筹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利用群体知识和智慧,面向公众,进行融资的组织筹资方式。这一全新的融资形式随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而产生的,主要应对初创企业早期筹资困难的问题。
众筹的发展概况
众筹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利用群体知识和智慧,面向公众,进行融资的组织筹资方式。这一全新的融资形式随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而产生的,主要应对初创企业早期筹资困难的问题。众筹模式填补了小额信贷和专业机构投资者之间的空隙,能够为初创企业和小企业提供更大数额的启动资金,帮助高成长性初创企业融资。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作为天使投资有力补充的众筹融资形式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在不到10年时间内,众筹模式不仅在发达国家兴起,也在发展中国家迅速扩展。
一、国外概况
众筹在欧美发展较早,早在2001年,美国ArtistShare公司就推出来众筹平台,该平台资助的音乐人多次获得格莱美奖。在2006年,美国学者Michael Sullivan致力于建立一个名为Fundavlog的融资平台,第一次使用了Crowdfunding一词。该平台允许发起人采用播放视频的方式在互联网上吸引潜在投资者进行项目融资。尽管该平台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是从此众筹进入了公众的视野。
全球知名的Kickstarter众筹平台于2009年4月在美国成立,平台成立不久就为入驻的创意项目成功募集到了资金,这使得这种全新的融资模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之后伴随着股权众筹、借贷式众筹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的陆续出台,众筹在国外呈现出了爆炸式的发展。
近几年,众筹融资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无论是众筹网站数量或是筹资数额都得到较快增长。 据来自行业网站Crowdsourcing.org的报告显示,2011年,全球众筹网站数量超过450个,募集资金总额14.7亿美元。2012年,众筹网站数量超过700个,募资达26.6亿美元。2015年4月,美国众筹行业专门研究机构Massolution发布《2015CF众筹行业报告》,该报告基于全球1250个活跃的众筹平台所收集的数据,其中包括463个金融理财师提供给“众筹行业调查”的高质量数据。报告显示,2014年,众筹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众筹的金额也从2013年的61亿美元增加到162亿美元,增长了167%,其中北美则众筹金额为94.6亿美元,增长了145%,居全球众筹市场之首。报告预测2015年全球众筹金额将比2014年增长2倍多,总额达344亿美元。据美国权威商业杂志Forbes报道,从2010年到2014年,众筹融资额从8.8亿美元到162亿美元,增速远超过风险投资平均每年30亿美元的融资额,特别是自2012年JOBS法案各部分逐步生效以来,全球范围内的众筹总量及股权众筹平均以每年两倍的速率在增长(见图1),按此趋势,预测2016年众筹将超越风险投资成为首要融资模式。
此外,欧洲的众筹市场也发展迅速。 在过去的几年中,通过众筹市场的融资额年均增长率约 63%。对于欧洲而言,由于受到美国次贷危机影响,欧洲经济的复苏一直也是步履蹒跚,成员国个体对经济缺乏信心、金融服务与银行产业的信任度也每况愈下。因此,欧洲经济复苏战略集中在财政政策和银行体系的同时,中小企业提振经济的作用也越发受到重视(欧洲约2300万中小企业对商业的贡献度为90%)。而众筹融资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创新渠道,促进了就业,稳定了经济。
资料显示,2011年,欧洲通过众筹方式共融资3亿欧元,约占全球众筹融资的1/3;2011年末,欧洲共有约200个众筹融资平台,2012年末约增至300个。且欧洲的众筹模式中,基于奖励的众筹约占50%;基于捐赠的众筹略少于25%;股权众筹也略少于25%,其余则是基于贷款(或债务)的众筹。大多数的众筹融资的模式是基于捐赠的众筹和基于奖励的众筹。但值得一提的是,基于股权的众筹模式也在快速增长,尤其在欧洲的一些国家及澳大利亚等地发展迅速。
更为重要的是,在2012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促进初创企业融资法案》(JOBS Act),为美国股权众筹融资提供了可能。JOBS法案共分七个部分:1、为新兴成长型公司重开美国资本市场;2、创业企业的资本筹集;3、众筹;4、小企业集资;5、私人企业的灵活性与成长;6、资本扩张;7、本法的后续完善。其中第三部分是针对股权众筹的立法,亦被成为“众筹法”(CrowdfundingAct),主要以豁免的形式免除了股权众筹的注册要求和创设新型融资中介——集资门户(funding portal)两方面来实现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修改与增补,。按照美国证券法的规定,通过发行股票从事商业活动而获得经济回报或利益会导致适用美国证券法,并且相关证券的发行与销售需要注册。因此,在JOBS法案之前,股权众筹需受限于证券发行与销售的法律规制。
JOBS法案从筹资者、投资者、众筹平台多个维度对股权众筹豁免证券法适用的条件及禁止性规定进行了规范。在解决众筹所面临的问题,必须在合规成本与众筹三方主体的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点,以此来保证筹资者、投资者、众筹平台都有足够的动力参与到众筹活动中,以推动众筹的良性发展。
二、国内概况
众筹在国外成功融资的示范效应促使了国内众筹的萌芽以及同类型众筹网站的相继涌现。在2011年4月,我国首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成立,开创了众筹这一崭新的领域。我国最早发展起来的是以点名时间为代表的团购式、预售式的消费众筹。2013年众筹平台之一的众筹网将众筹领域扩展到服务类、消费类等行业。从2014年开始,股权众筹成为新的焦点,受到了广泛关注和热捧。到2015年上半年,我国众筹平台总数量已经达到211家,其中53家属于2015年上半年新诞生的平台,成功募集46.66亿人民币。众筹平台主要集中于北京,广东和上海三个地区,其中北京平台数量处于绝对优势,占总平台数的27.5%。奖励类众筹项目数量最多,约占总项目数的55.59%,股权类众筹项目占比27.6%,公益类项目数量最少;而就平台数量而言,股权众筹的平台数量达98家,为最多;其次是奖励众筹和混合类众筹,最少的是公益类众筹平台,不到10家。我国众筹产业形成了以奖励和股权众筹为主,混合众筹和公益众筹为辅的局面。
对于商品众筹(属于奖励式众筹),在2015年上半年,整体交易规模达到8.0亿元,其中京东众筹和淘宝众筹分别达到4.50亿元和2.39亿元,占到56.3%和30.0%的份额;众筹网、苏宁众筹以及青橘众筹位居第二梯队,也都达到1000万元以上。有着电商巨头背景的平台,依托巨大流量入口和资源聚合能力,其成交规模和市场份额迅速扩大,京东和淘宝囊括了绝大多数大金额和高人气项目,实际筹款金额和支持人数屡创新高,已经牢牢位居商品众筹行业的第一梯队。苏宁众筹于今年4月底上线,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成功筹款2187万元,速度可见一斑(以下图表均来自零壹财经——2015年上半年众筹发展报告)。



对于股权众筹而言,2015年上半年股权众筹整体交易规模在35亿元以上;其中天使汇在13亿元左右,路演吧和创投圈分别约为3亿和2亿元,其余平台合计在15亿元左右。2015年3月底成立的京东股权众筹上线3个月的融资额已接近2.7亿元 。一些热门项目在实际众筹过程中受到强烈关注,产生极高的意向认购额,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筹道股权众筹平台发布的"WiFi万能钥匙"项目,拟融资6500万元,意向认购资金高达77亿元,创造了国内股权众筹意向认购记录。
随着行业的发展,电商巨头、科技媒体、传统金融机构——阿里、京东、腾讯、平安、万达等纷纷进场或强化早已布局的业务,有力地促进了整体规模的扩大。2015年上半年,京东、淘宝和苏宁旗下的众筹平台贡献了商品众筹90%的份额,囊括了几乎所有千万元级别的明星项目;京东股权、36氪股权众筹平台强势入场,两个月内促成3亿元以上的投资;蚂蚁达客蓄势待发,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齐鲁众筹)、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信蓝筹)、真格基金(真股众筹)等密集涌入,意味着众筹已经驶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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