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2000元律师费, 法院仅支持800元: 这是简单案件, 不能全支持!

来源:劳动法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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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支付律师费2000元;因认为案件属简单民事案件,故法院对原告主张的律师费,酌定支持 800 元。 对此,您怎么看?

原告支付律师费2000元;因认为案件属简单民事案件,故法院对原告主张的律师费,酌定支持 800 元。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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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S省N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汪某某签订了一份《经营贷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人应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案件标的本息合计50万多元。
判决书显示——
原告银行为本次诉讼已支付律师费 2000 元。
被告辩称:对律师费不认可,因该案属系列全包合同,原告代理人提供共同服务,诉前并未与被告沟通,被告亦有还款意愿,诉讼费由法院依法裁决,希望和原告调解。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汪某某归还原告某某银行某某分行截至2023年7月16日的借款本金 498,722.22 元及利息、罚息;被告汪某某给付原告律师费 800 元。案件受理费 4657 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汪某某负担。
关于律师费的调减,法院是这样表述的:关于律师费,因本案属简单民事案件,故对原告主张的律师费,本院酌定支持 800 元。
近年来,人民法院利用自由裁量权对约定或已支付律师费进行调减的案例时有发生,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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