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追讨游戏充值费被驳回 法院:账号行为似成人操作

来源: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每年暑假,“小孩瞒着父母‘氪金’,父母起诉游戏公司”的新闻都能登上社交媒体热搜。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清游戏账号背后充值的人到底是谁,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成为了裁判的关键。

每年暑假,“小孩瞒着父母‘氪金’,父母起诉游戏公司”的新闻都能登上社交媒体热搜。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清游戏账号背后充值的人到底是谁,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成为了裁判的关键。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因难以认定做出充值行为的是7岁儿童,驳回了原告要求游戏公司返还费用的诉讼请求。

文字:向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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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由孙某持有的微信账号“行者无疆”首次登录“XX兄弟”游戏小程序。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该微信账号通过其账户陆续在游戏小程序中充值六笔,共计2116元。
近日,孙某的孩子——7岁的小孙将“XX兄弟”游戏运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游戏充值费用。
庭审中,小孙的法定代理人提出,是小孙在使用其父亲的手机时,使用微信账号“行者无疆”参与游戏并充值。因小孙发生充值行为时不满8周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认定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要求被告某游戏运营公司返还原告游戏充值费用。

法院通过审查本案证据后发现,六笔充值中,三笔大额充值均发生于晚上0点左右;充值后,玩家在游戏中的消费行为,并非充值一次消费一次,而是将充值积累后进行消费;玩家登录游戏的 IP 地址经统计,出现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北京、陕西、山西等多地。
法院认为,该游戏账号的行为更符合成年人的游戏习惯,难以认定参与该游戏并充值的人为7岁的儿童。原告方所举示的证据亦不能证明是原告小孙独立进行了游戏操作和利用其父亲微信账户进行游戏充值,无法确认原告小孙与被告某游戏运营公司涉案交易行为的发生。
基于以上,法院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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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的养育,家长应当自觉承担监护义务,履行监护责任。在发现小孩有利用家长手机参与游戏并充值的行为时,要言传身教,耐心引导,帮助未成年人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习惯,游戏有度,防止沉迷于手机游戏中。
建议以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依托游戏平台防沉迷系统,限制未成年人游戏时间,帮助未成年人建立游戏适度的习惯。同时,当出现未成年人在游戏中进行大额充值消费时,也能举示相关证明,以减少因未成年人盲目消费带来的经济损失。(文中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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