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栏的话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发布第一辑“温度案例”“深度案例”,现开设“温度案例”“深度案例”专栏,充分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期待,引导社会公众尊法懂法、向上向善。
大树“跨界”生长
邻里和睦之情还能修复如初吗?
基本案情
王某与吴某是前后邻居,吴某的老房子紧挨王某家的水泥地。约三十年前,吴某在其老房屋侧后方种植了一棵香樟树。随着香樟树越长越大,王某家水泥地被树根拱起严重开裂,树冠也影响了其房屋的采光通风及安全通行。王某多次与吴某协商,但都没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也主动找到两家协调,都未有结果,双方关系降至冰点。无奈之下,王某将吴某、村委会诉至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要求移除该树并将水泥地面修复。

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勘验,确定树木现状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经测量,案涉香樟树高约1米,冠幅宽约3米,主树干周长2米,向下盘踞的树根已造成王某家水泥地多处开裂,该树远端枝叶接近王某家二楼阳台,巨大的树冠笼罩着后方场地。
法官打算与吴某沟通处理方案,但吴某不在家中,拨打其电话也无人接听。考虑到案件处理不仅关系到邻里和谐,还影响到两家实际生产生活,法官继续尝试调解化解矛盾。之后,法官多次前往吴某家中,终于在一个下午等到了吴某。法官当即组织原被告双方现场调解,从法理到人情,从树木出界到邻里“无界”,劝导双方互相理解、互相谦让,并从可能造成的影响、邻里关系的维持、减轻诉讼成本等角度出发,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各退一步,由村委会出面将案涉树木修剪至仅保留主树干。
调解协议签订后,为确保协议顺利履行,法官再次与村委会沟通确认时间,至现场督促履行调解书所载义务,对案涉树木进行修剪,真正把现场勘查到位、村委会协调到位、邻里走访到位、现场调解到位、巡回审判到位、督促履行到位的“六到位”办案法贯穿纠纷调处始终。
法官说法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毗邻而居是一种缘分。相邻关系中的权利延伸与便利义务,是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许多事情需要邻居的帮助与理解,与邻居打交道的次数往往比亲戚还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仅是法院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相邻各方处理邻里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特别是其中的团结互助原则,强调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要坚持睦邻友善,互利互让,主动替对方着想,为邻里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便利。邻里之间,应当彼此尊重,多沟通、多理解、多换位思考,遇事保持忍让和克制,理性解决纠纷,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和化解矛盾。
我是这样理解“温度”的

记得当时刚收到案件材料,我多次拨打吴某电话,但电话提示一直是“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村委会反馈该案矛盾还是比较大的,但我考虑到纠纷产生于相邻村民之间,以后他们还是要抬头不见低头见,解“法结”、了“心结”,让他们冰释前嫌、主动履行,是化解这起纠纷的关键。我觉得修复一段关系,比简单给他们一份判决书更有意义。
从法理到人情,从树木出界到邻里“无界”,在并不顺畅的调解过程中,我努力劝导双方互相理解、互相谦让,并从可能造成的影响、邻里关系的维持、减轻诉讼成本等角度出发,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帮助他们找寻到了合理的调解方案。随着大树枝桠落尽,只剩下强壮主树干,王某家中不再被树荫笼罩,阳光穿透窗户洒进屋内,温暖而平和,也为我的心中带来了宁静与满足。
琐碎小事的角斗场,也是世间万象的修罗场。人民法庭法官心中的法律“温度”,是面对看起来“鸡毛蒜皮”的矛盾,既要深挖案件背后的关键点,也要注重人文关怀,准确找到突破口,以最优解化解纠纷,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除了专业威严以外的另一面,有力量,辨是非,护公义。
文编:吴玉娇
责编:潘志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