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扶养纠纷的发生有以下两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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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结合该条规定,有给付扶养费义务的一方拒绝给付的,要求给付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扶养费。如果夫或妻一方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有扶养义务的配偶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夫妻互相扶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法定义务,当离婚时,原夫妻双方就不再负担互相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可以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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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该条规定,在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未成年的弟、妹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兄、姐给付扶养费。应当给付扶养费的一方拒绝给付的,需要扶养的弟、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扶养费。若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拒绝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弟、妹,情节恶劣,同样将构成遗弃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老公不给我家用,可以告他吗?
作者:五美律师事务所来源: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扶养纠纷的发生有以下两类情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