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致人死亡 车主受牵连被判刑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乔某某由于无证驾驶,致使二人死亡,二人受伤,近日,法院判处被告人乔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车主候某某因将车给予无证人员驾驶而承担事故连带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乔某某由于无证驾驶,致使二人死亡,二人受伤,近日,法院判处被告人乔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车主候某某因将车给予无证人员驾驶而承担事故连带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基本案情
被告人候某某在明知被告人乔某某无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雇佣被告人乔某某驾驶其经营的重型自卸货车。2016年8月23日14时50分许,被告人乔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时,碰撞碾压自南向北横过马路的行人昝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失控,驶出路基,车辆逆时针旋转,又与道路北侧行人昝某甲、昝某乙、李某某碰撞,致被害人昝某某、昝某甲当场死亡,被害人昝某乙、李某某受伤。经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被告人乔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乔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超速驾驶机动车辆,被告人候某某作为肇事车辆的实际所有人,明知被告人乔某某无驾驶资格,仍雇佣并指使其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二人受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及民事赔偿情况,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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