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二倍工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来源:律师哥

文章摘要
二倍工资风险管理考验的是用人单位在用工中的综合管理能力,本人也仅能就二倍工资所涉的热点问题并结合自身的学识进行总结分析,并不能穷尽二倍工资风险管理的所有问题。

二倍工资风险管理考验的是用人单位在用工中的综合管理能力,本人也仅能就二倍工资所涉的热点问题并结合自身的学识进行总结分析,并不能穷尽二倍工资风险管理的所有问题。但实践中用人单位有效解决二倍工资风险管理的措施,就是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此避免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遭受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的风险。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并补订劳动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订立的,除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补订劳动合同外,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应订立无固定期限未订立的,应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以上就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但也存在劳动者因各种借口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若出现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作出了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书面通知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订立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在支付完该期间劳动者的实际报酬后,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实践中,即便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出示了其明确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这也仅能证明不订立劳动合同系因劳动者一方的原因导致。若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也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面对这种情况,一定不能继续用工,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尽量在劳动法律规定的一个月内作出与劳动者是否订立劳动合同的决定。若劳动者存在拖延、犹豫不决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向劳动者发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由员工签收确认,也可以与该劳动者进行面谈,询问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并如实记录,让员工签字确认。若该通知书确定的订立劳动合同期限经过后,劳动者仍未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劳动者发出《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及时终止劳动关系。以此,方能避免二倍工资罚则。
范本: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通知书
致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因您 ,请您在收到此通知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本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订的,本单位将依法与您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通知
该通知书一式二份,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
致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本单位已经于 年 月 日向您书面通知应与本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截至 年 月 日,您拒不与本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现单位决定于 年 月 日与您终止劳动关系。
望您于 年 月 日 时前到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该通知书一式二份,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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