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亥年末,庚子岁首,全国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少不良商家通过制造、销售假口罩牟利,大发国难财。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无良商家拼命“加班”制造假口罩,而令人震惊的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生产出的三无口罩,许多竟要运往此次疫情最严重的地区——武汉。与此同时,也有网友反映,微商、阿里巴巴旗下闲鱼平台也存在售卖假口罩的情况。那么买到假口罩,你该怎么办?
问题一:买到假口罩、残次品怎么办?
你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并要求商家承担运输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除退货,你还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损失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口罩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问题二:怎样收集证据,哪些证据有用?
购物凭证(购物小票,网络交易付款明细、凭证)
购买记录(网络平台与客服交流截屏、微信截屏、电话录音)
投诉记录、报警回执
实物
问题三:可以向哪些部门举报?
网购平台、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明口罩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应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到假口罩,我们鼓励你要向上述部门举报,这样不仅保护了你自己,还可以造福他人。
问题四:可以向哪些机关求助?
除向律师咨询、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外,涉及金额较大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都会成为你坚实的依靠。
问题五:经营者肆无忌惮,大发国难财啥后果?
如若制售假口罩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将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制售假口罩者不仅要被处以高额罚金,还将面临着牢狱之灾,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疫情面前,举国同心,制售假口罩,不仅面临道德的谴责,而且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如若你买到假口罩,千万不要“算啦”,而是要相信法律,可能你的一份善举,能够使很多人幸免于难,同时也能将不法之徒绳之以法。中国加油!
买到假口罩,你该怎么办?
作者:姬超凡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己亥年末,庚子岁首,全国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少不良商家通过制造、销售假口罩牟利,大发国难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