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市二中院制定完成十类人员岗位履职指引,明确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专职党务干部、审判团队负责人、合议庭法官、独任法官、执行人员、法官助理、驻庭书记员、审判业务部门内勤等人员岗位职责,全面构建以审判权力运行为核心,各审判岗位之间职责明确、监督有力,审判岗位与非审判岗位之间有效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自落实十类人员岗位履职指引以来,该院的审判质效指标提升显著。今年1-4月,该院二审瑕疵改判发回率、向上级法院投诉率均为0,均衡结案度同比提高3.84个百分点,上诉案件延期移送率、申诉听证率等指标均获大幅度改进,分别同比降低27.40个百分点、同比上升21.75个百分点,结案率、裁判自动履行率等指标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审判质量与效率持续向好。
一、全面精准规范,强化权责要素覆盖力
一是围绕核心,办案流程全覆盖。依法行使审判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各类审判岗位人员的履职指引按照审判流程的先后顺序,依次规定立案、分案、庭前准备、调解、庭审、评议、文书制作、送达、执行等办案全过程、各环节的具体权责范围。同时,将权责清单嵌入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系统,抽取权责清单要素并作为办案系统信息点,已基本实现权责信息录入的可视化、智能化、全面化。各类审判岗位人员可依据其办案系统操作,核实其职责履行情况,依法履行职责,审判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也可依据办案系统信息,核查权责清单落实情况,并作为质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是以岗定责,岗位主体全覆盖。除院庭长、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岗位之外,该院对专职党务干部、审判业务部门内勤等,也分别按照其职务特点,制定并明确各自的权责事项。比如,规定专职党务干部在组织主题教育、发展党员队伍、开展思想工作等方面共16项职责,以充分发挥其队伍管理、教育培训等职能,确保部门内部政治思想不松懈、党务工作不怠惰、行政管理不越权。再比如,规定审判业务部门内勤在文件设备保管、考勤辅助记录、审判数据统计、卷宗集中管理等方面共7项职责,确保其有效发挥辅助审判和保障部门工作开展的作用。
三是对接新规,司改元素全覆盖。积极探索将司法改革的各项措施全面融入审判监督管理。对2018年探索建立的“驻庭书记员”制度、2019年率先建立的“审判团队负责人”制度以及2020年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中的“独任制”“电子诉讼”等元素全部纳入权责指引。规定驻庭书记员庭前准备、庭中记录、庭后上传电子笔录等11项职责,发挥其协调庭审记录改革,助力智慧法院建设的作用。规定审判团队负责人在质效评查、监督管理、纠纷化解、适法统一、组织督导的职责定位,细化完善14项岗位职责,保障审判团队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运作。分别制定合议庭法官、独任法官岗位履职指引,明确二者的审判职责差异,推动二审独任制改革的深入开展与适用。
二、把握关键因素,提升权责规制牵引力
一是加强“四类案件”监管,完善案件评查监督体系。以“四类案件”为抓手,加强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在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岗位履职指引中细化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措施,增强监管可操作性,确保“四类案件”及时识别、及时处理、及时跟踪。在案件进入实体审理前,院庭长有权指定审判组织,以保证“四类案件”能够得到公平、合法、妥适的审理。在案件进入实体审理后,院庭长有权要求合议庭审判长或承办法官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对审理过程或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决定将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在“四类案件”结案后,院长有权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办理当事人申诉和来信来访等依法对生效案件进行监督,发现错误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庭长则除对生效案件开展庭审评查、质量检查、审判质效讲评外,可定期组织本庭或辖区法院相关条线的会议,讲评分析案件情况和问题,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二是落实“权责匹配”原则,细化审判职责分工体系。该院依据审判参与程度,细分不同审判人员的职责范围,努力实现“权”与“责”之间的精准匹配。比如,按照合议庭人员的组成情况,详实规定审判长、承办法官、参审法官的权责事项。明确审判长包括主持庭审活动、主持合议庭评议、提请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复核文书、程序审核等在内的13项职责,承办法官主持庭前会议、拟定庭审提纲、制作类案检索报告等16项职责,参审法官参与庭审、参与案件评议、合署签名等4项职责。由此,形成合议庭内部审判事务的精细划分和责任的清晰界定,各司其职,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当事人权益的有力维护。
三是深化“一岗双责”要求,做实思想政治建设体系。将“一岗双责”规定于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岗位履职指引中,明确院长是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庭长则担任党支部书记,以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为重点,深入推进党支部组织力提升工程。同时加强制度配套建设,制定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院党组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等,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工作的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三、加强机制建设,打造权责监督向心力
一是集合发力,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持续健全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审管办跟踪管理、审判团队负责人精细管理、法官自我管理、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民主管理“五位一体”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形成全院提升审判质效的整体合力,以多重监督倒逼权责清单落实到位。树立让目标看得见、让问题看得见、让原因看得见、让举措看得见、让成效看得见的创新理念。研发审判监督管理平台(TMI),通过数据中台建设,对网上办案生成的数据进行全面汇总、精准分析、深度挖掘和综合运用,初步实现了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得到最高院审管办领导、来院调研的全国兄弟法院一致好评。
二是善尽其用,健全两类会议制度。制定《关于专业法官会议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及《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定》,加强两类会议的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能。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中,总体形成审判组织+审判团队负责人+综合业务部门三者的提请建议权,以及院庭长依职权召集会议的模式;审委会制度中,明确审议事项的提交与议事程序,两者共同呼应履职指引中相关主体对两类会议的提请情形和召开情形,辅助监督审判岗位权责履行情况。
三是严格追责,强化违规惩戒措施。通过案件评查、审务督查等活动定期了解、汇总各类人员履职情况,并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的不同,分别施以通报批评、绩效考核扣分等不同程度的惩戒措施,倒逼干警严格依据履职指引,规范自身言行。通过案件评查,追踪法官审判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并及时予以提示、通报或定责, 今年以来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同比减少7件;通过审务督查,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审判执行监督预警分析系统情况、庭审规范情况等进行通报,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并跟踪整改情况,在最高院每周的远程庭审情况检查通报中,该院庭审不规范数始终保持为零。
市二中院“三力合一”全面落实岗位权责清单制度 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
作者:上海高院研究室来源: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市二中院制定完成十类人员岗位履职指引,明确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专职党务干部、审判团队负责人、合议庭法官、独任法官、执行人员、法官助理、驻庭书记员、审判业务部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