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外企,合规以及风险管理的难点在哪里
(一)风险管理认知有差异
首先,我们经常问自己一个问题:在公司的运营层面,风险能不能完全消除?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既然风险不能完全消除,摆在企业法务和合规面前最大的困难就是,公司内部各个层面对于风险管理有不同的认识,而且缺乏一个系统的风险管理工具。这就可能导致业务部门在实际业务中可能遇到两种困境:一是业务部门为避免受限会绕着法务部门走,无形中埋下风险的种子;二是业务部门因为合规风险的压力而畏手畏脚,最后影响了业务部门的业绩和运行。
(二)外企合规常见风险类型
1、行业相关的风险
外企在运行过程中会特别关注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对行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一些变化。如果国家或者地区支持鼓励这个行业的发展,它会有非常多的正向政策;反之如果是限制或者禁止这个行业的发展,那对于行业来讲是极度危险的。所以跟行业相关的风险是首先必须要关注的,实践中,外企也经常与行业协会以及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沟通,确保能够随时了解到国家和地区对于行业最新的一些政策以及导向。
2、产品相关的风险
对于企业来讲,产品的质量和瑕疵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因此产品相关的风险也是外企合规的重要类型。企业一定要保证产品是没有瑕疵、没有缺陷的,同时一旦出现了瑕疵以后,要保证有完善的一个解决方案和应对方式。
3、反腐败的风险
这类风险与地域相关,包括反腐败和反洗钱的风险等都是需要外企不断地去防范的,尤其是对于欧美的一些上市公司来讲这类风险后果很严重,是没有办法容忍的。
4、公司日常运营相关的风险
公司日常运营相关的风险是指任何一个公司在任何一个地方运营都有可能会碰到的法律风险,包括在员工管理层面有劳动法方面的风险、进出口业务涉及到海关相关的一些风险、数据出入境面临的数据合规相关的风险等等。
(三)企业风险管理如何化被动为主动
当前很多企业对于合规与风险管理的重视是不足的,并且缺少风险管理和应对的相对体系,当风险真的来临的时候,企业没有办法做出准确的预判,就导致有一些企业往往是出现风险了才去应对,陷入被动。而企业传统的观念就是将法务视为一个处理问题的部门,当发生了问题就会去寻求帮助;如果没有问题就基本上绕着法务部门走。
要改变这样的困境,就需要企业做到站在风险的前面去预测它,形成一个前瞻性的防范机制——通过积极风险的管理法,让风险管理更多地变成一个主动的、积极的以及融入企业血液的行为。
(四)风险管理助力公司实现利益最大化
在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中,很多时候我们需要外部律师的专业法律意见,但是,作为公司内部的法务,我们肩负的使命就是将这个法律意见转化成为能够在公司内部去推行的策略及计划。因此,我们首先需要做到跳出律师的思维模式,把自己变成公司的一个雇员和一个高层管理者,从公司的运营角度去审视每一个法律意见,然后才能真正给到对企业有帮助的能够执行的并且在业务和财务上都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内部法务就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助力公司实现利益最大化,也可以不断扩大法务在公司内部的影响力。
二、什么是“积极风险管理法”
(一)两个关键词
“积极风险管理法”可以概括成为两个关键词,一个关键词就是“前瞻”,还有一个关键词就是“系统”。
首先我们会对特定的国家、地区所面临的法律和合规风险进行一个分析,这就是“前瞻”,或者说可以说是名称里“积极”一词的内涵。在风险没有显现或者说它已经显现但是还没有变成一个特别严重的问题的时候,法务部门就把它拿过来分析。
其次,想要将这项工作变成长久的策略,就需要“系统”落地。
第一,形成总风险控制表,这个表会一年修订一次的,内容包括每个地区几个首要风险的大概内容描述以及公司的长期策略等。
第二个表就是具体的行动方案,在这个行动表里面会把刚才说到的大风险再继续放进来,但是这个风险放进来以后会分具体到每一个季度中,针对每一个风险、每一个负责人的工作重心是什么、要进行的行动是什么、怎么样通过行动来控制和降低这个风险,可能还会有一些法务部门需要哪些其他部门的支持和合作的内容。
第三张表就是资源表,作为公司内部的法务不可能对市面上所有的法律法规的动态和所有的资源都一目了然,因此需要去借助其他的资源和平台来找到信息,也方便部门内部资源的共享。
(二)外企法务如何克服合规本地化难题
作为外企法务是不可能做到精通各国法律知识的,因此在面对合规难题时:
首先,不能表现出心虚不自信的状态;
其次,就是要做好心理建设,业务部门并不会预设自己对所有的法律知识都有所掌握;
第三,是要做到了解一些法律在各国立法中的共通性原则;
第四,要形成相应的资源网络,在相关国家和地区有专业的外部资源支持。
最重要的是,外企法务在面对其他国家法律的时候,法务起到的作用不光是简单地去解释和翻译法律,而是要成为沟通两种法律背后的文化和背景差异的桥梁。
三、把风险管理融入公司的血液才是制胜法宝
(一)企业内部要协同
不管是合规还是风险管理,都应当变成公司的文化,使得公司从上到下任何部门都有这样的意识,只有如此,风险管理才能真正达到我们所希望达到的效果。
传统观念中大家都会觉得法务部门是负责风险管理的,那么风险管理这事跟其他部门没有关系,部门之间的这个协同可能就只是单向解决问题的关系。那么这样的话其实企业是很难去控制风险的,不管法务部门是主动还是被动。所以积极风险管理法正是充分考虑到了这样的一个现实和这样的问题,希望在风险管理的各个阶段都把公司的各个部门给包括进来。
(二)根据业务的特点来展开风险管理
对于公司来讲,最重要的当然是业务部门,因为只有业务部门做得好了,这个公司才会发展得好,才会使得其他部门都会更好。所以法务的目标和价值排在第一位的永远是怎么样管理企业的风险,从而为业务提供足够的支持,然后协助业务一起开拓、发展,把整个公司变得更好,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价值观的转变。
法务部门同业务部门怎么样去构建一个健康的、有序的、越来越能往前发展的关系,关键在于要对业务部门给予支持、成为共同担当的伙伴,愿意去跟他们一起来承担相应的这个责任和后果,而不是成为对立的两方。
亚太法总教你:什么叫“积极风险管理法”?(附模板)
作者:Doris来源:帝斯曼芬美意亚太区法务总监

一、在外企,合规以及风险管理的难点在哪里 (一)风险管理认知有差异 首先,我们经常问自己一个问题:在公司的运营层面,风险能不能完全消除?答案是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