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是出游的高峰期。2024年8月13日最新消息,德天瀑布登高观瀑魔毯“8·10”事故致1死60伤,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控制,下一步,调查组将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深入调查,严肃追究责任。游玩时受伤,谁承担侵权责任?如何维权?下文为大家讲一讲常见的几个情形。
跟团游发生意外伤害,旅行社有责任吗?
2023年3月,李某报名参加旅行社旅行团,在参观某森林公园景区时意外摔倒受伤,经意外保险赔偿后,李某仍有部分损失未能得到赔偿,故将旅行社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风险警示及必要的救助义务。事故发生所在地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景区内山多树多、温润多雾,注意脚下、小心行走是日常生活的基本常识,原告理应注意减慢步速、留心观察地面,降低不慎摔倒的风险;原告摔倒之时,被告旅行社的全陪导游并未在事故现场陪同,会合后,在得到原告不需就医的回答后,未采取救治措施。综合被告旅行社与原告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被告旅行社承担本起事故30%的赔偿责任,原告承担本起事故70%的责任。在扣除意外保险赔偿后,法院判决被告旅行社赔偿原告医疗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的30%。
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者,对游客安全保障负有义务,应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特殊风险作出必要的提示义务,并对游客旅游过程中的损伤尽到必要的救助义务游客亦应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对损害结果法院应综合过错程度酌定各方赔偿责任。
自由行发生意外伤害,景区有责任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旅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旅游交通等经营的,应当对实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规定明确了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在日常经营中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在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注意标识并添加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驴友野游发生意外伤害,组织者有责任吗?
近期,驴友野游发生意外事故的新闻越来越多,穿越无人区、徒步爬险山等都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作为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发生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他参与者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或救助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自愿参加人如果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活动的危险性应当有更清晰的认知,因此其对自身的安全应当负主要责任。
哪些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需要自己承担责任?
外出游玩,游客自身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需监护人保护。如果景区、旅行社、组织者均能证明自己无责,游客自身行为与伤害结果发生之间有关联,如不按安全规范及工作人员要求绑系安全绳/穿戴救生衣、擅自进入有明确标牌警示的未开发或禁止进入的地区等,此类行为增加了意外伤害发生的风险,需要自己承担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一)在旅游活动中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二)未按要求提供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的;
(三)不听从在线旅游经营者的告知、警示,参加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导致出现人身财产损害的;
(四)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
具有以上行为的旅行者,将依法承担相关的责任。
出游时发生意外伤害,可以先固定证据,如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受伤所处环境照片、救援记录、门票证人证言等证据,然后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维权。
魔毯8·10事故致1死60伤,出游受伤谁担责?
作者: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来源: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近日是出游的高峰期。2024年8月13日最新消息,德天瀑布登高观瀑魔毯“8·10”事故致1死60伤,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控制,下一步,调查组将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深入调查,严肃追究责任。